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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又现矿难瞒报 兴昌煤矿60万赔给家属
2019-04-1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三秦在线讯   陕西省韩城市兴昌煤矿2011年9月1日发生井下事故。死者孟江海是陕西省山阳县长沟镇西坡村人。孟江海和兄长孟邑峰都在兴昌矿打工。孟江海于9月1日 16时上班,18时在井下开三轮车运木料时发生挑头事故,导致头部严重受伤,送往下峪口二院抢救,因伤情严重,后转到西安西京医院,于2011年9月18 日早救治无效,死亡。孟江海死后,矿上要求将孟江海的尸体拉到澄城县处理。山阳县长沟镇西坡村党支部许书记代表死者家属到澄城县和矿上谈判赔偿问题。经过 一周的沟通达成协议,由矿上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60万,外加6000元的尸体运送费。

11月3日,记者在矿上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见到了矿上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当记者说是来了解孟江海事故时,这名负责人拒不承认孟江海曾经是他们矿的工人,对9 月1日的所有事情,只有一个回答:“不知道”。也改口说自己只是负责矿区地面上的建设的,不管矿上的其他事情。这名姓王的负责人还很自信的建议记者去韩城 煤炭局问问,说是有没有这个事故煤炭局最清楚。

11月3日16时,记者在韩城县煤炭局见到煤监大队黄队长,黄队长介绍说,“这个事故已经有人反映到我这里了。队上也做了调查,询问了矿上的负责人,矿上 说没有这回事。我也只能做这样的调查,人又都忙的很,没有人能去死者家里去调查。调查矿难事故,主要是煤监局的事情,建议你把你掌握的信息写个材料,到渭 南市煤监局反映下。煤监局的调查很权威。”

11月10日14时,记者在韩城市煤炭局见到梁副局长,记者向梁副局长求证兴昌煤矿9月1日事故是否是瞒报时,梁副局长说,事故他听人给他反映过了,也已经做了调查,建议记者再要反映情况就到渭南市煤监局去。

事故发生已经两个多月了,为什么死者的家属已经给记者说的清清楚楚的事情,煤矿能说没有发生过并主动要求记者到煤炭局去调查,去煤炭局了解时,煤炭局一句“我们调查过了,矿上的负责人说没有发生过;要反映就去市煤监局去”,这样就能了事?是推诿还是默契?

煤炭局的职能职责中明确有“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网络建设和管理工 作。”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和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也颁布了《韩城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什么还能出现这样的瞒报事件呢?希望政府能予以重 视,尽快公开查处结果,不要让煤矿瞒报成了潜规则?不致让广大群众质疑和斥责当地政府的不作为。(韩城煤矿事故此起彼伏,政府监管装聋作哑

清晨打开电脑,第一眼看到的又是煤矿安全事故,不仅令人感到痛心,韩城的字眼无数次的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但每次都会以煤矿事故为题吸引大众的眼球,为什 么事故总是频频发生,为什么事故发生后总是被恶意瞒报?也许是因为“龙多不治水,猫多不抓鼠”的缘故吧!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有人祸的影子,在煤矿安全管理 上,党和国家可谓处心积虑,慎之又慎,不仅出台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而且多管齐下。严防死守,但是,事故依然此起彼伏,瞒报还是接二连三。例 如:6月28日韩城盛捷煤矿发生冒顶事故致商洛市山阳县刘喜桂死亡。7月10日韩城昌盛煤矿致商洛市,丹凤县,孙伟本死亡。·····

众所周知,为了杜绝事故瞒报,有关部门每年都对煤矿进行各种安全检查,每个煤矿都派驻有安检员,当地乡镇行政一把手也都签有安全责任书。为什么事故发生 后,各部门都会高度默契,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当地政府是否真正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心”有没有被煤炭熏黑,有没有“官煤勾结”现象?监管部门的工作 是否到位?倘若当地政府只是追求短期效益,唯利是图,监管部门浑水摸鱼,事故也就只会永远停留在“吸取教训”的话语中了。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频发的事故,矿工的生命承受不起,和谐社会承受不起,要想让事故少发生,甚至不发生,必须将龙多不治水的怪现象彻底根治,让该下岗的下岗,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否则事故无穷尽,是不是该到政府和相关部门好好深思和反省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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