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令煤业刚柔并济,“事故瞒报”、“雇佣黑客”同时抓
记者于9月9日21点45分再次向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求证,确认没有6月14日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矿发生井下塌方事故的上报信息(属于瞒报)。
旧闻新议:
近日,本报接到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矿知情人的举报称,2011年6月14日,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矿难事故,但矿里千方百计隐瞒不报,并且私自和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接到举报后,报社领导派记者紧急赶到了现场。但当事方和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拒绝记者的采访,甚至给记者的采访人为设置障碍。但在知情人的帮助下,记者克服重重困难,历经数日,终于了解到矿难的事实真相。
2011 年6月14日凌晨3时许,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矿发生井下塌方事故,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过记者实地调查了解证明:死者秦丽志,29岁,山西壶关县树掌镇芳岱村人;死者肖瑞亭,29岁,山西壶关县五龙山乡水池村人;死者乔镇江,34岁,山西陵川县潞城镇圪台河村人;伤者张学民,32岁,山西陵川县秦家庄乡和家脚村人。
这起矿难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事故原因系井下支护不当引发顶板(该矿井顶板岩层系疏松岩层,由于厚度只有5、6米,冒顶导致现在采区和原来的采区上下贯通)大面积塌落,致使该巷道7米支护全部被摧毁。6该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与监管不力、投入不足、违规操作有直接关系。然而,令人气愤的是,矿难发生后,矿主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对重大矿难事故严禁隐瞒不报的规定,不但不积极施救,而是千方百计隐瞒事故真相。煤矿发生事故,应于一小时内上报,这是国务院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对于瞒报的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厉: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被从重处罚,标准要选择处罚幅度内的较高值甚至最高幅度。然而,在如此严厉的规定和重罚之下,国有企业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业的负责人居然还敢斗胆触及法律的底线。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该矿领导竟与死者家属进行了长达20多天的私了谈判,最终达成这样的赔偿协议:乔镇江家属赔偿 80万元(尸体拉到灵石县人民医院太平房);肖瑞亭家属赔偿80万元(尸体拉到汾阳人民医院太平房);秦丽志家属赔偿100万元(尸体被运往平遥县人民医院太平房,家属住在邻近的农机宾馆】。
几条鲜活的无辜生命就这样葬送在矿主严重违规的操作下,这无疑是犯罪行为;而发生了矿难却不积极组织施救,查找原因,处理善后,而是采取各种卑鄙手段,千方百计隐瞒事故真相,难道矿上和相关职能部门真如死者家属和百姓所说猫鼠一家亲,谁也离不开谁,猫和老鼠与生俱来原本就是一对天敌,猫见了老鼠就抓、老鼠见了猫就躲,是一种自然生态现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各自的既得利益,有时候“猫”和“老鼠”又显得格外亲密,在老鼠盗取食物时,即便是在主人的眼皮底下“猫”也会千方百计替“老鼠”罩着。长此下去,势必主人的食物会越来越少,而“猫”和“老鼠”会越来越肥。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滋生着腐败的土壤,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肆意践踏了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此,当地的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是不是该警醒起来,动真碰硬真正把“猫”和 “老鼠”一起端掉呢?!逃避法律打击,责任人如此行为简直就是在继续犯罪。
记者于9月9日21点45分再次向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求证,确认没有6月14日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矿发生井下塌方事故的上报信息(属于瞒报)。
网络热议:
先说说《山西汾西正令煤业党政工实施安全教育“八法”见成效》这条新闻,《千龙网》发表于7月19日8点45分04秒,但笔者发现这条新闻的内容与《中国煤炭新闻网》7月19日6点 29分37秒发表的题为《华丰矿党政工实施安全教育“八法”见成效》一文除主体称谓不同外,内容一字不差,即使是巧合也不会巧合到一字不差的程度吧,从文章发表的时间推断,笔者判断《千龙网》所发表的《山西汾西正令煤业党政工实施安全教育“八法”见成效》无疑是条假新闻。接下来再说说《山西汾西正令煤业: 三项措施激活班组建设》这条新闻,发布这条新闻的新闻媒体分别有《千龙网》、《中国商报网》、《中国企业新闻网》、《济南新闻网》、《中国经营网》、《中国经济网》、《新华网》南充分频道、《中国网》、《荆州新闻网》和《百灵网》等网站,最早发布这条新闻的《千龙网》发布的时间是7月18日14时00分 35秒,但笔者发现这条新闻的内容文章发表的时间推断,《千龙网》所发表的《山西汾西正令煤业:三项措施激活班组建设》显然与《中国煤炭新闻网》7月18日12时21分17秒发表的《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三项措施激活班组建设》一文内容如出一辙,再用巧合说辞就未必有点勉强吧?再从又是假新闻。
中国煤炭新闻网发表的题为《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三项措施激活班组建设》一文
《新华网》南充分频道发表的题为《山西汾西正令煤业:三项措施激活班组建设》一文
《千龙网》发表的题为《山西汾西正令煤业:三项措施激活班组建设》一文
同样,由《千龙网》《中国商报网》《中国企业新闻网》济南新闻网》《中国经营网》《中 国经济网》《新华网》巴中分频道《中国网》《荆州新闻网》和《百灵网》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汾西矿业正令煤业看电影《金牌班长》观后感侧记》也是条抄袭的假新闻,内容与《太原市煤气公司》网站6月17日署名李影发表的“电影《金牌班长》观后感”一文内容大同小异。
2010 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定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全国新闻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
其实新闻打假,可以说已经是有10余年的老话题了,假新闻也被屡屡曝光《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2010年12月6日发布“金庸去世”假新闻,当天深夜《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即在新浪微博上承认“编辑未作任何核实草率转发。这暴露了该编辑缺乏应有的新闻素养,也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漏洞”并“代表周刊新媒体真诚接受大家批评,并力求以此为戒”,次日上午,刘新宇提出辞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准。同时,负有责任的编辑邓丽虹被解聘,新媒体内容总监汤涌则被罚款、降职,此举获得好评我们看到了什么是新闻的职业精神,什么是对虚假新闻的零容忍、零宽恕。”
既然假新闻为新闻界和读者所不耻,那么《千龙网》《中国商报网》《中国企业》新闻网《济南新闻网》《中国经营网》《中国经济网》《新华网》《中国网》《荆州新闻网》和《百灵网》这些新闻媒体还会义无反顾地为汾西正令煤业炮制假新闻?笔者认为不外乎两种可能。其一是这些媒体也获得了该煤矿隐瞒事故的信息,并以此信息胁迫该矿与他们达成了某种交易。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有人操纵,发布有偿的假新闻,予以掩盖近日因笔者曝光的隐瞒矿难的文章。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那么炮制操纵这些有偿假新闻幕后黑手会是何许人呢?当然,矿方肯定难逃干系,但笔者认为《中国煤炭新闻网》也值得怀疑,因为几条假新闻都与《中国煤炭新闻网》有牵扯,而且《中国煤炭新闻网》在撤掉关于正令煤业瞒报矿难的文章后,同样也发布了那几条假新闻,很显然《中国煤炭新闻网》与正令煤业已经形成了攻守同盟的关系。还有,《中国煤炭新闻网》负责人寒冰(原名赵秀清)夫妇称,他们在调查这起矿难过程中先后耗资数千元,他们的调查成文章发表前曾送达给汾西矿业孝义市煤炭管理公司政工部王安平部长,王部长开始给他们一万五千元企图封口。据悉,就在《中国煤炭新闻网》发表正令煤业瞒报事故文章当日,王部长就与《中国煤炭新闻网》负责人寒冰(原名赵秀清)预约次日在汾西矿业孝义市煤炭管理公司继续沟通。之后,就相继出现了撤掉负面文章,炮制假新闻的事情。通过种种迹象,怎能不对《中国煤炭新闻网》及负责人寒冰(原名赵秀清)产生置疑呢?
近年来,新闻界参与物质商品的“打假”报道取得了很大成绩,新闻界内部自己的“打假”却没有实效,这是个颇具讽刺的事情,除了舆论的谴责,多数被揭露出来的假新闻的作者、编者以及媒体领导人没有受到处分,看来这是滋生假新闻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当然就是利益的驱使了,有偿新闻多为正面宣传,一些媒体被金钱所诱惑,哪还顾得内容的真与伪?毕竟正面报道很少会惹出纠纷,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媒体有钱赚何乐而不为呢?新闻出版署已经有了一项惩处假新闻的规定,但不知道这次发布正令煤业假新闻的这些媒体将如何处置,笔者及广大读者、网民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