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死亡一人,现年36岁,叫李华斌,系山西省洪洞县后沟村的村民,受雇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经调查证实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对事故及时上报,而是对事故进行了瞒报。
本网讯:近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死亡一人,现年36岁,叫李华斌,系山西省洪洞县后沟村的村民,受雇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经调查证实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对事故及时上报,而是对事故进行了瞒报。
据了解,李华斌自工作以来一直是一名工作诚恳、任劳任怨、积极向上的好员工,而就在2012年3月23日下午三点左右,运输车在运人快到工作面时把李华斌当场夹死。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位于山西省霍州市城南5公里处的汾河西岸,始建于1973年12月,1980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210万吨,实际年生产175万吨。井田横跨霍州、洪洞、汾西三县市,面积达34平方公里。
时至今日,据记者和有关安监部门核实,没有接到此事故上报的任何信息,显系瞒报。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要部门,生产单位和当地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降职、撤职、记过等)。
希望有关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对此次事故的主要负责领导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