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兴昌煤矿用钱买命 瞒报事故真相揭露。黑天了,黑心煤矿发作严重事故、矿上威胁签署补偿协议,事后,迟迟补偿款不下发,并且伙同前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有些贪 官,瞒报事故真相。
这次事故的直接义务人”史安定”是兴昌煤矿的其实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王镇福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此矿属私自非法买卖煤矿,不断逃避政府税收。长期以来,史安定经过层 层承包的方式,胡挖滥采,只为发财不顾工人安全,且依仗 这些贪 官,虽年年都有工人在事故中死亡,但他每次都以此瞒报私了,2009年死了一个,2010年死了两个,2011年死了两个,2012年9月5日夜班矿难现 场,又死了两个,重伤两个。
他每次都是应用社会上的恶权力,连压加恐吓,给点钱草草处置了事、强迫威胁诱惑死者家眷在协议上签字。同时让咱们这些工人一天不停地上班挖煤,别的矿出事 故都要上 报 政 府,停产整理,验收合格后再消费,然而史安定的贵州兴昌煤矿依仗 这些赃官,他历来都不需求担忧这些,咱们也给政府 政 府写信 举 报过,全被 这些赃官给拦下来了,真的不知是何缘由。咱们惧怕,不知哪天死神会来临到本人头上。据史安定手下的人说:“史总的能量很大,用钱能摆平一切。州、县的很多 公安、煤炭、安监的官员都是他的干亲家,把兄弟等等。还有很多官员在矿上有股份或高息存款,所以死再多工人都不会有事。”工人们都传播着一句话:“史安定 就是死安定,黑矿主死了才安定”。从他接手煤矿到如今,兴昌矿因工伤已死掉几十个工人。
附:兴仁县兴昌煤矿瞒报工伤死亡补偿协议一份
工伤补偿协议书
甲方:兴仁县兴昌煤矿
乙方:张彩华直系亲属
现因乙方亲属张彩华同志(男,45岁,贵州省兴仁县百德镇银厂村三组人)2009年12月16日晚上11时许在甲方兴仁县兴昌煤矿工作时发作工伤招致死亡一事。经双方充沛协商,按照本地社会保险相关规则,达成补偿协议如下:
一、 甲方早已一次性补偿乙方工伤保险待遇、未结工资等各种损失、补偿费用钱二十八万元(280000.00)元,现自愿再补偿乙方一十万元(100000.00),合计补偿三十八万元(380000.00)。此款本协议生效后当日内付清,由乙方出具收据。
二、 乙方领取该款后,丧失并放弃因在甲方务工、工伤死亡产生的对甲方会具有的一切索赔权益。
三、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本协议所触及事情、如乙方擅自将本协议相关事情向第三方透露需向甲方支付双倍补偿款、且因而产生的一切结果均由乙方自行承当。
四、 本协议经双方及代理人签字生效,一式二份。
特此协议。
甲方:兴仁县兴昌煤矿 乙方:
代理人:
在场人: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