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对道路障碍物清理不及时,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予以撤销工长职务,并扣罚其四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3000元。
(三)龙班值班经理、总工长,平时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有一定责任。分别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同时免去龙班值班经理的职务,免去龙班总工长的职务。
(四)部门副经理、工会副主席,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教育不够的责任。扣罚各自当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800元。
(五)部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经理,对安全工作抓得不严不细,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罚其各自两个月(6、7)安全奖及浮动工资。
(六)7069号卡车司机虽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但在此次事故中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予以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并退回劳务公司。
(七)根据平煤安字[96]第176号《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扣罚采矿部当月浮动工资总额4万元。
(八)给予分管采矿部工作副总经理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和当月浮动工资1000元。
(九)给予其他10名矿领导成员分别扣罚600元或500元的处理。
四、防范措施
(一)对所有卡车的刹车油管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问题或超期服役,立即更换。
(二)对所有的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对所有的运输干道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8.23”顶板死亡事故
2000年8月23日10时30分,大屯公司孔庄煤矿掘进三队在8254工作面零号上山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一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顶板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介: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