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从神华海勃湾矿业公司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井下排水;调动大功率水泵投入排水,加大排水量;为了防止排出地面的水再次渗漏到井下,组织人员在地面开挖防渗漏导流渠5KM;抽调108地质队2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兰州军区及内蒙古军区给水团51名官兵,负责从地面向井下积水区打3个排水钻孔,安设深井水泵,以加快排水进度。经多方努力,至2004年 6月8 日,抢险工作进行了38天,找到了13名遇难矿工,其余2名遇难矿工下落不明。2004年 6月8 日上午,事故抢险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再次下井对其余2名遇难矿工进行现场搜寻,但仍未找到。抢险指挥部研究决定,抢险工作可以结束,认定2名遇难矿工下落不明。已找到的13名遇难矿工和2名下落不明矿工的善后事宜均已妥善处理完毕。
乌海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工会组织认真处理善后,保证了遇难矿工家属情绪稳定,生还矿工情绪稳定,矿区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发生时间:根据对从灾区脱险人员和矿长的调查,认定事故发生时间是2004年4月30日9时2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发生地点为井下西巷掘进工作面。
五、事故类别: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和取证,并经技术分析,认定这起事故是井下掘进工作面与邻矿的积水采空区打透而导致的特大水害事故。
六、直接经济损失:经调查取证并按有关规定核实,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7.5 万元。
七、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