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瞒报事件
时间:2004年6月3日8时许
地点:河北邯郸县鸿达煤矿
性质:特大瓦斯燃烧事故
伤亡:14人遇难,23人受伤
经过:
6月3日8时许,原本被停产整顿、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河北邯郸县鸿达煤矿擅自开工采煤时发生特大瓦斯燃烧事故,当时正在交接班的两班矿工共56人,事故造成14人死亡,23人受伤。事发后,矿主马学林、马登峰等人决定自行组织抢救,不向任何单位和部门报告事故,矿长马登峰吩咐立即将尸体转移到外地火化,对外宣称死亡1人,隐瞒事故真相。后被新闻媒体曝光,事故才得以真相大白。
原因:
1、直接原因:鸿达煤矿南四平巷作业区内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采用干式变压器供电煤电钻的负荷电缆“鸡爪子”接线处裸露的芯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燃烧。
2、管理因素:故井通风管理混乱,事故前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开;瓦斯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专职瓦检员,采掘工作面未安设甲烷断电仪;矿井机电管理混乱,井下有明刀闸、接触器、白炽灯,低压电缆多处有“鸡爪子”“羊尾巴”,井下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