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班9:50分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当班瓦检员打来电话说:21801面-150风巷1# 石门以西回风瓦斯达8至9%,估计是0# 或6# 石门瓦斯突出了,我现在从-200下去看一下。10点钟,开一区区长宋筱水汇报早班7人未出班。10:05分通风科副科长陈焕礼汇报:21801面-200开切不是6# 就是7# 石门突出,溜子道瓦斯光板,人进不去。10:10分陈焕礼再次汇报:-200溜子道突出的煤已冲满了溜子道的2# 石门。要通知救护队下来。调度室接完电话,问明情况,立即向矿值班领导作了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下井抢救,同时向局调度汇报,接通知后,局、矿领导分别赶到矿调度室和事故现场,局救护队于10:22赶到井口并立即下井,进行事故抢救。经过八天的艰苦工作,至4月23日晚把最后一位遇难者运出地面。
三、事故原因
根据调查分析,认为事故的原因为:
1.4月8日晚班交接班放炮后迎头(煤层底板)垮了2米多高,由于支护质量差,未接好顶背好邦,以后继续发生小范围冒落,致使垮冒高度超过释放卸压范围,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执行过程中有偏差。
(1)排放钻孔的施工由于受钻孔设备的影响,有效的排放半径和卸压范围未达到要求。
(2)预测和效检孔的布置,在实际操作上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3)放炮揭煤未严格执行震动放炮或远距离放炮的措施,在未揭穿煤层全厚的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放震动炮或远距离放炮。
3.工作面的防护设施未设置,亦没有自救器,致使事故扩大。
4.“安全第一”思想不牢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5.防突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卸压范围不够。
四、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