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24日15时45分,辽宁省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南二下延 -700米水平南石门处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8人,伤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05万元。
一、矿井概况
红菱煤矿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堡镇。矿井始建于69年12月,75年移交,76年简易投产,设计能力为90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分区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对角式,该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瓦斯的绝对涌出量和相对涌出量分别为57.18立方米/分钟和26.52立方米/吨。该矿采煤方式为放炮落煤,掘进方式为打眼放炮。该矿现有职工4853人,其中农民轮换工1201人。
该矿南翼-700南石门于97年11月开掘,当掘到25.2米时开始打抽放钻孔33个进行抽放,从98年1月14日至5月11日,历时117天,共抽放出瓦斯量17000立方米,98年11月28日该工作面恢复生产前掘,根据预测指标又补打38个瓦斯排放钻孔(其中有13个金属骨架孔),揭煤前已累计打抽放钻孔71个。
二、事故经过
12月24日乙班,红菱煤矿按上报的石门揭煤措施及局批复意见组织揭煤。揭煤前矿专门召开了揭煤会议,布置了具体的注意事项,并成立了指挥部。红菱煤矿副矿长孙殿生、侯贺金、调度室主任张绍仁在矿调度室指挥;生产副矿厂杨洪伟、总工程师陈永庆、掘进副矿长徐晓晨、通风副总侯继华、掘进副总潘宝玉及局通风处处长荆春良、通风科长李贵林等到井下现场指挥揭煤工作,指挥部设在距石门揭煤工作面242.5米处。15时36分矿总工程师陈永庆在井下现场汇报,震动炮已于15时35分放完,正常。15时57分矿安监科安监员张永昌在井底老调度室汇报:南翼大巷三角道往井口反风,风力很大。局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