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 - 105 -
八、其它责任事故(共7例) - 108 -
案例1、某矿掘三队“7.28”事故 - 108 -
案例2、某矿掘四队“2.18”事故 - 108 -
案例3、某矿综安队“7.7”事故 - 109 -
案例4、某矿掘一队“5.31”事故 - 110 -
案例5、王村矿“10.13”事故 - 110 -
案例6、阳泉矿务局一矿“2.20”事故 - 111 -
案例7、阳泉矿务局新景矿“6.10”事故 - 112 -
九、重大矿难事故汇览(共9例) - 113 -
案例1、广西南丹矿井透水事故 - 113 -
案例2、黑龙江鸡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4 -
案例3、江西丰城建新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4 -
案例4、河南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5 -
案例5、河北沙河矿特大火灾事故 - 115 -
案例6、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6 -
案例7、辽宁孙家湾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6 -
案例8、山西朔州平鲁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7 -
案例9、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特别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118 -
十、安全知识 - 119 -
安全理念 - 119 -
事故分类 - 120 -
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理 - 121 -
考考你:煤矿灾害事故避险自救与应急处理 - 127 -
安全术语释解 - 138 -
一、顶板事故(共32例)
这类事故发生频繁,井下任何地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采掘工作面更为突出。
案例分析
案例1、某矿采三队“8.24”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7年8月24日零点班3时10分,某矿采三队工人陈某在23504工作面回撤机尾抬棚支柱时,老空侧大煤块拥倒支柱,被板梁砸伤,导致颅脑损伤、右侧颞骨骨折、面颅多发骨折(双侧颧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骨折、左侧眼眶骨折)、颜面印挫裂伤,造成顶板重伤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陈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
2、现场安全监督落实和互保联保工作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责任意识。
2、认真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采煤工艺工序流程,杜绝违章作业。
案例2、某矿采三队“7.18”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8年7月18日八点班13时30分,某矿采三队工人罗某在06煤柱面机尾第二段移梁作业中站位不当,支柱迎山不当,防倒绳不合格,被老顶来压推倒中排支柱砸伤头部,导致脑震荡、左侧额部视膜外红肿、右侧枕顶部头皮挫裂伤、右侧额部头皮下红肿,造成顶板轻伤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罗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支柱迎山不当、防倒绳不合格情况下对安全环境未进行确认而违章作业导致受伤。
2、移梁作业中,职工相互配合不当,“手指口述”执行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加强支护质量管理,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可靠。
2、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管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行为。
3、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案例3、某矿采三队“8.8”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8年8月8日四点班17时35分,某矿采三队工人惠某在06煤柱工作面移第43架梁,用手拉老空侧的板梁时,顶板来压挤伤左手,导致左手无名指末节不全离断伤,造成顶板轻伤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惠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支护不完整的区域回收板梁,对周围安全环境确认不到位。
2、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一起工作的人员未进行制止和纠正。
3、现场支护质量不高,存在隐患未及时整改。
三、防范措施:
1、加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管理,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保互保和联保安全意识。
2、抓好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三不生产”的原则。
案例4、某矿采二队“8.14”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8年8月14日零点班0时50分,某矿采二队工人代某在23509工作面移梁过程中,左脚踩在溜子销排上,右脚蹬在溜子沿上作业,因煤墙垮帮,躲闪不及被砸伤,导致右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造成顶板重伤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代某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站在溜子上移梁。
2、敲帮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
3、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一起工作的人员未进行制止和纠正,班组长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和自保互保和联保意识。
2、抓好现场敲帮问顶工作,动态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敲帮问顶,坚持使用好临时支护。
案例5、某矿准备队“1.14”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8年1月14日八点班13时,某矿准备队工人刘某在23507补巷切眼架棚挖柱窝作业中,被靠在煤墙倒下的柱子砸伤,导致右手中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无名指末节粉碎性骨折、缺茹,造成顶板轻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环境未进行确认违章作业。
2、间接原因: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当班工长、跟班队干、安检员对现场安全环境确认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各区队认真加强职工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责任。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施工中,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程序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敲帮问顶”、“手指口述”。
3、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案例6、某矿综采一队“11.2”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9年11月2日八点班15时28分,某矿公司综采一队工人王某在24506工作面机尾站在专用架子上撤顶,取支柱防倒绳时,顶板掉下一块石头砸伤左脚,导致左足拇指第2趾骨缺损、左足第二指第2趾骨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左足第3、4、5末节粉碎性骨折、左足大面积皮肤挫裂伤并皮肤缺损,造成顶板轻伤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王某安全意识淡薄,对周围安全环境未确认到位。
2、敲帮问顶执行不到位。
3、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
4、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5、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淡薄,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三、防范措施:
1、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狠反“三违”。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