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二、事故原因
1.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所雇用的4名电焊工没有受过安全技术培训,无特殊工种上岗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祸害逃离现场。
2.该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
3.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
4.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5.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后果严重,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研究完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等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16”陕西东部某电厂重大火灾
一、事故经过
2010年3月16日,陕西东部某电厂在大修期间,由河南汤阴某塑料厂承包该电厂原煤仓防磨衬板更换,仓内4名工作人员负责固定,仓外4名工作人员负责下料及给料。13时30分左右,当仓内4人工作至距仓顶3米处时,电焊火渣掉在搭建的竹架板上,导致起火,火势迅速蔓延。仓内工作人员呼喊仓外工作人员救火,仓外工作人员提着灭火器救火时,发现火势很大,遂立即报警。接警后,当地公安消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约一个小时大火被扑灭。经现场搜救,发现仓内4人已经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电焊工在焊接作业时未采取有效地防火措施,违规操作是引起本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容器内动火作业时没有监护人,火灾发生的初期不能有效地扑灭。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差,安全措施不落实。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1.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彻底清理出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量合格的灭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设施和设备。
3.严格执行《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其他条款。
4.加强对措施的学习贯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