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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灾防治技术标准
2019-04-2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矿井水灾防治技术标准
一般规定
各分公司(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分公司(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各分公司(矿)必须由各分公司(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本矿井水灾防治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水灾防治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水灾防治工程和措施所需费用及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分公司(矿)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分公司(矿)必须根据每年采掘生产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因素综合分析,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经分公司(矿)批准后,于前一年12月底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各分公司(矿)矿长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治水工作,各分公司(矿)技术负责人具体实施和主抓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集团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各分公司(矿)必须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防治水组织机构和配套的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16字防治水方针,在有突水威胁的矿井、采区、掘进工作面区域内(老空区)掘进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有水必控”的原则;顶板水防治坚持疏放(排)或留设隔水煤柱的原则;在有底板突水威胁的矿井、采区、采面回采时,必须坚持“探查先行、以堵为主、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坚持防治水工作“年报、月报制度”和“防治水月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矿井每月底前召开地质及水文地质综合分析例会,及时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月采掘区域水情水害预报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较准确地预报出水情水害的威胁程度,并做出处理意见,保证矿井正常生产。
地面防治水
各分公司(矿)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对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每次降大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井下防治水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后,方可掘进。
井筒穿过含水层地段的井壁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采掘工作面遇钻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留设隔水煤柱。
探放水
各分公司(矿)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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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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