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底板岩石抽采巷处于其控制范围垂直下方
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20m,下帮至少控制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煤层巷道控制两侧轮廓线外至少15m(钻孔见煤点沿层面距离)(见图4)。
(3)预抽区段煤层瓦斯
倾斜、急倾斜煤层,上部至少控制至回采区域上帮轮廓线外20m,下部至少控制至回采区域下帮轮廓线外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至少控制回采区域轮廓线外15m(钻孔见煤点沿层面距离)。
预抽范围附近存在采空区时,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第十四条 石门揭煤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置钻孔,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终孔间距不得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30天。
(三)钻孔控制范围: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距7m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最小控制范围: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四)为了缩短石门揭煤时间,可采取水力冲孔、水力压裂等卸压增透措施和煤体固化措施。
第十五条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煤巷断面不小于12m2。
(二)钻孔直径89~120mm。
(三)钻孔控制范围:控制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20m,下帮至少控制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四)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孔(钻孔在控制边界面上交点间距不大于2倍抽采半径,沿煤层面布置的钻孔,距煤层面间距不大于抽采半径),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在煤层中的终孔间距不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15天。
第十六条 邻近巷道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控制范围:
1.被掩护巷道侧向
掩护倾斜上方煤巷条带时,倾斜、急倾斜煤层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上帮轮廓线至少20m;掩护倾斜下方煤巷条带时,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下帮轮廓线至少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轮廓线至少15m(均为沿煤层层面距离)。
2.被掩护巷道走向
顺层钻孔控制有效范围至少超前被掩护巷道20m,并且一次施工顺层钻孔控制条带长度不少于60m。
3.钻孔均匀控制煤巷条带煤层全厚。
(三)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置钻孔,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终孔间距不得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15天。
第十七条 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布置及参数: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抽采半径),抽采时间不低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的矿井参照表1选择。在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和煤层赋存变厚区域增补钻孔或延长抽采期。突出危险区煤层顺层钻孔工程量不低于0.1m/t。
表1 煤层顺层钻孔布置表

1.平行工作面布孔
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分别施工下行、上行钻孔,搭接长度不小于10m。仅在工作面下副巷或上副巷施工单向钻孔时,钻孔长度≥工作面倾斜长减10m。
2.交叉布孔
平行工作面钻孔与斜向工作面钻孔立体交叉布置,两类钻孔在交叉处上下距离为5~8倍钻孔直径,两类钻孔夹角一般为15~20度。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分别施工钻孔,钻孔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第十八条 回采工作面浅孔抽采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钻孔直径:42~89mm。
(二)钻孔布置及参数:根据实测有效抽采半径确定钻孔间距,孔深不小于10m,均匀控制回采面前方不少于10m煤层全厚。采用快速封孔器或合格树脂材料封孔(或其他经试验有效的封孔方法)。
第十九条 高抽巷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煤厚超过8m的高瓦斯回采工作面应施工高抽巷进行瓦斯抽采。
(二)高抽巷沿煤层顶板布置或直接布置在顶板中,平行于采面回风巷,内错10~20m。
(三)高抽巷密闭后,不得留有盲巷,密闭前方巷道要形成全风压通风,以防瓦斯聚积。在沿煤层顶板巷道内设双层密闭,间距不小于0.5m,中间用黄土填实,对密闭及密闭前5m范围内全巷道喷浆处理(或采用树脂材料封堵密闭墙及围岩)。
第二十条 高位走向钻孔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钻孔直径:不小于113mm。
(二)钻孔布置:在二1煤顶板稳定岩层中布置高位钻场,钻场内布置5-9个钻孔,相邻两钻场钻孔搭接不少于20m。终孔层位及倾向控制范围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一般终孔距二1煤顶板10~20m,倾向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回风安全出口上风侧3~25m。
第二十一条 回风巷迎面斜交钻孔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布置:钻孔开孔点可布置在回风巷巷中或下帮适当位置,终孔层位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一般终孔距二1煤顶板10~20m,钻孔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回风安全出口上风侧3~25m。钻孔开孔步距满足连续抽采需要。
四、钻孔设计、施工、验收
第二十二条 矿防突(通风)科负责组织人员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编制抽采钻孔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实施。抽采钻孔设计中说明钻场规格、支护方式、钻场间距、钻场编号、钻孔类别、钻孔编号、钻机型号、封孔材料、封孔深度及每个钻孔参数(孔径、开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孔深、终孔位置),按比例绘制钻孔设计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钻孔开孔间距不小于0.4m。
第二十三条 钻孔设计前,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提供钻孔施工地点煤层预想剖面图、煤层底板等高线等钻孔设计基础资料。
抽采钻孔施工前,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抽采钻孔施工地点附近巷道中线标定;防突部门或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按照钻孔设计标定钻孔开孔位置、方位等。钻孔的开孔角度以及方位误差不得大于±1度,开口位置误差不得大于±0.1m,钻孔直径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十四条 钻孔施工单位负责完善钻孔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钻机稳固牢靠,钻机施工地点设置电话,打钻地点回风侧0.8~1m范围内悬挂甲烷便携仪(传感器),回风侧2m范围内悬挂一氧化碳便携仪(传感器)。水压不低于0.4MPa,供水能力不低于0.6m3/min,风压不低于1MPa。
(一)防尘措施:采用风力排碴时,使用降尘捕尘装置。
(二)防火措施:风力排粉钻尾安设风水互换三通装置,现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黄土不少于50kg,软管不少于20m。每次开机前至少试验一次风水三通可靠性。
(三)防喷孔措施:打钻喷孔地点使用防喷装置,防喷装置连入专用的井下抽采系统。
(四)煤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施工抽采钻孔时,采取迎面支护蔽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钻孔施工现场悬挂抽采钻孔设计、施工管理牌板,并有钻孔施工记录。
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钻孔施工技术要求、钻孔施工注意事项等。悬挂在施工现场附近10m范围内。
钻孔施工记录内容:钻场号、孔号、方位、角度、孔深、孔径,煤岩性质以及钻进过程中顶钻、、喷孔、钻机附近瓦斯浓度等。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