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湿式打眼、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洒水、转载点喷雾洒水、上、下出口冲、洗巷道、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冲洗、净化风流、隔爆水袋、符合规定的最佳防尘风速、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
(3)井下各运煤装载点、转载点必须有喷雾装置,装载点风流下风测设置净化风流的水幕。
(4)采掘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并使用正常。
(5)井下的煤巷、半煤岩巷每天要冲洗降尘,粉尘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每班冲洗,其它运输巷道、回风巷道每周必须进行冲洗,巷道中的积尘必须及时清扫运出。
(6)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喷雾降尘装置和隔爆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要经常保持隔爆水袋的完好和存足规定的水量。
(7)测尘与测风同步进行,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情况要随时进行测尘,发现粉尘浓度超限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喷雾降尘等防尘措施。
(8)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9)对机械设备完善防护消声装置,
2、预警行动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一旦发现有隐患,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五、信息报告程序
调度室接到职业卫生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同时向公司总工办汇报。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等。
通知顺序如下:事故发生地点—→调度室—→值班矿长—→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播州区鸭溪煤监办报告。
六、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矿井职业卫生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并立即通知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矿井职业卫生事故发生后,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项矿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请播州区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3、处置措施
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⑴实施综合防尘措施,降低浮游煤尘的浓度。
⑵加强通风,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灾区瓦斯积聚.
七、应急保障
1、应急物资保障
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在各作业点放不同数量的消防器材,材料库配备救灾用的局扇、风筒、水泵、水管等。通风科在井下材料硐室配备相应原材料,如水泥、沙子、石料等。
2、应急装备保障
矿井发生职业卫生事故时,召请播州区矿山救护大队、林东医院、并提请当地公安局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第十三章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专项应急预案
3.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3.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防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预案执行。
3.3 应急组织体系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遵义市应急救援大队、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3.3.1指挥机构及职责总 指 挥: 周新勤
副总指挥:许福才
成 员: 刘龙华、茶正明、晏青华、林恩库、韩国耀、王强、蔡义龙、李长明、李启根、张立均、王宽宏、张大应、李春晖、杨昌明、程世前、龙维
一旦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处理分5个小组进行
1、技术处理组:
组 长: 许福才
成 员: 杨昌明、晏青华
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 刘龙华
成 员:茶正明、李启根、张立均、王宽宏、张大应
职责任务: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蔡义龙
成 员:高俊玲、林恩库
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蔡义龙
组 员: 韩国军、郑德芬
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周新勤
成 员:程世前、李长明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3预防与预警3.3.1危险源监控1、机运科要搞好风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风机司机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
3.3.2预警行动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矿井负压迅速降低等故障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科、机运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防科、机运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3.4应急响应3.4.1应急响应程序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3.4.2事故处理程序1、凡未经批准的风井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1)、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运科、通防科,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2)、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风井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风机值班司机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4)、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风井井筒防爆盖要及时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主要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6)、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全科、机运科、通防科、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运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7)、机运科、通防科要按《规程》要求对主要通风机、回风井防爆盖、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通防科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2、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调度室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上闭锁,并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m处设置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防科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
(4)、如风机停风超过10min,风井司机快速将风井防爆盖和防爆门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兼职瓦检员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
(6)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a:必须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兼职瓦检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专职瓦检员在前负责检查气体,兼职瓦检员在后负责监护;如果根据上条要求,需救护队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行动时,由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在前检查气体,瓦检员在后监护。二人均要前后保持3~5m距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渐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停止检测,立即返回。并电话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下井由救护队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查。
b: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架状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c: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应同时检查氧气,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人员必须撤出,经汇报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d: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供电,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道的正常通风。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3%,则要立即撤出,汇报通防科及调度室,待通防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再行处理。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在1%—3%之间,汇报通防科及调度室后,由救护队员和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直到排放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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