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
(3)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4)检修罐严禁带人或带物料上下井;
13、提升装置(含乘人设施),必须由区煤炭管理局部门每年组织进行1次检查(年检),第3年进行1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4、立井罐笼、斜井人车的防坠器进行脱钩或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前,矿井均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炭管理局审批后方可试验;试验结果经区局审批准后,罐笼或人车方可投入或继续使用。
15、提升绞车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1次空车,检查绞画动作情况(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绞车触摸控制屏若出现故障报警,必须立即停止绞车的运行,将绞车制动好,再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处理故障。
16 、提升绞车的加、减速度和最大速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7、 每天必须要有固定的时间,由专职检修人员对提升装置各部分(包括绞车各部件、提升容器、防坠器、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安全保险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1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18、绞车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且符合相关要求。
19、 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即日检),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即周检)。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
钢丝绳检查项目应包括:断丝,锈蚀,直径缩小,伸长和其他损伤等情况.
钢丝绳检查方法:
(1)每日(周)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职检修人员,对钢丝绳进行日(周)检,并记录签字备查.
(2)检查钢丝绳时,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标志确定断丝和其他损伤的部位.
(3)验绳速度采用不超过0.3m/s的绳速,用肉眼观察和用手抚摸,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记入记录本.对于易损坏或锈蚀较重,断丝较多部位和区段,应绞车检查.
(4)对于直径缩小的测量,必须有使用游标卡尺量取读数记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对使用桃形的连接装置,每季度应将绳卡打开检查,并将钢丝绳串出0.5m。
20、调度室值班员必须严密注视绞车运行状况的监测监控屏幕,若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通知机电队和机电科,使故障在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处理。
21、机电队绞车房要做好绞车钢丝绳和绞车机械和电控系统的日检工作,并做好日检记录;要做好绞车故障记录和故障处理记录,以便于以后绞车的定期检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