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时,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3.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柏坊铜矿,应于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4.各矿山于2011年底前建立完善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5.监测监控系统要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三座矿山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功能。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应保证能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三)紧急避险系统
1.各矿山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500m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2.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应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避灾硐室应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1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四)压风自救系统
1.各矿山应于2011年底前在按设计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的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铅锌矿、柏坊铜矿柚子塘矿井应在地面安装空气压缩机,并建立压风供气系统。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气压缩机。
3.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气阀门。
(五)供水施救系统
1.各矿山应于2011年底前在现有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