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安监总管〔2010〕168号)以及中国五矿集团《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工作的通知》(中国五矿安监〔2010〕5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6+1”系统建设方案)。
一、成立“6+1”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吴世忠 政 委:屈田生
副组长:肖富国 曾祥虎 何从行
领导小组成员:朱清华 尹国生 雷开生 郭子平 李耀武
熊德辉 翟富明 朱昌玉 曾世良 彭联合 李 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办公室主任:朱清华
副主任:李强
办公室成员:王松坚 邱 辉 杨跃进 王仕平 朱志华
谭爱国 刘仁威
二、安装标准及系统建成时间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安装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安监总管〔2010〕168号)文件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监测监控系统
1.三个矿山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