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顶板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顶板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一)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防治措施(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一个通到进风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在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3)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浮煤必须清理干净,支架必须成排成行,保持直线。(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支护材料,本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同一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严禁金木混支;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分段使用,严禁金木混支,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5)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