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自2O10年4月10日全面启动,利用八个月的时间,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完善保障机制,总体实现政治安定,矿井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证照齐全,安全生产,群众满意的目标,力争第一批达到轮台县煤矿“安全生产年”创建标准。
(1)坚决使全年安全隐患事故为零,伤亡人数为零,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力争完成公司计划于我矿的煤炭生产量。
三、组织机构成立及职责
成立新疆新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山一煤矿“安全生产年”领导小组:
组长:张银华(矿长)
职责:组长为“安全生产年”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
领导“安全生产年”的政治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年”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年”工作,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
副组长:李宗友(安全副矿长)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配合矿长做好“安全生产年”的指导工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过程中所出现的技术、思想问题,保障矿井技术体系的完善。
成员:
张德路(安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安全生产、机电管理)
王晓亮(技术员)(安全生产,软件技术资料管理)
张 伟(机电队长)(安全生产,井上井下机电等问题)
张新安(通安队长)(安全生产,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整改工作)
曾祥伟(掘进队长)(安全生产,掘进工作面隐患的监督整改工作)
冯清广(采煤队长)(安全生产,采煤工作面的隐患监督整改工作)
职责: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工作指标及具体任务,具体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年”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实行各私其责制,并将“安全生产年”工作成绩纳入到个人年终奖励目标。
四、实施步骤“安全生产年”建设用半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组织动员阶段(4月10日至5月15日)。
研究制定《新疆新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通过横幅、板报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调动力量,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