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聚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综合防尘的规定,为
消除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
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尘措施。
一、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 长:王建成
副组长:张双联、廖忠林
成 员:侯恩星 牛完生 魏乃兵 田买勤 李完生
冯银宝 侯应成 任福年 冯国宝 安羊清
二、防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1、职责分工:
通风队负责编制专门防尘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好防尘设施。机电、掘进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
工作范围内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重点是:各部门必须管好、
用好其管辖区内的防尘设施。
2、防尘设施管理:
(1)井下各地点的防尘、防爆设施的设置、挪移、维
修等工作由通风队负责。各地点防尘设施的使用由其责任区
队组负责,并附有看护责任。
(2)当各地点的防尘设施(如:供水管路及三通、闸阀、
连接过道的软管等)需要更换或出现故障及其他原因致使防
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负责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及时通知
矿调度室或通风队。
(3)当供水水压、流量不稳定或水压、流量不符合要求时,
由通风队负责调整水压和流量。
(4)井下各采掘、喷浆、巷修和其它作业地点供水防尘管
路及其附属的闸阀、三通的延接和安设由通风队负责。
(5)井下所有地点的防尘设施由通风队防尘工定期进行
巡回检查维护,采掘地点每班不少于一次,行人较少的巷
道每星期不少于两次。
(6)粉尘防治责任区的划分(冲刷巷道的具体使用)各采
面(即进风侧20米和回风侧120米范围内)和各掘进工作
面从局扇住里的煤尘清洗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洗
(扫)尘,由各采掘队队长负责,生产矿井将煤尘管理和洗
尘安全措施编入作业规程中,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综合
防尘管理制度,减少和降低产尘量。
3、采煤工作面防尘制度:
(1)回风巷至工作面的防治粉尘工作由采煤队负责(主要是正确使用转载机处
的喷雾和巷道积尘的清(扫)洗)。
(2)前顺槽至溜煤眼或煤仓的煤尘防治工作由回采队负
责。
(3)回风巷超前支护以外范围粉尘防治工作由通风队负
责。
(4)距工作面20m范围的巷道,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
及时冲洗或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4、采煤工作面防尘制度:
(1)掘进工作面在其工程未交接前的掘进过程中,其掘进巷道内的粉尘防治工作由掘进队负责(包括施工期间占用的其它巷道范围均作为防尘范围),但不包括隔爆水棚设置、挪移、加水、维护)。
(2)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应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天或每周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三、综合防尘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
采煤工作面在爆破落煤时,生成的煤尘很大,除采用预湿
煤体的防尘措施外,还必须在落煤作业时采取多种防尘措施,这些措施是:
1、 用水电钻进行湿式打眼。使用中空麻花钻杆及湿式煤钻头,供水压力一般为0.2 ~1.0 兆帕,供水量5 ~7 升/分,使排出的煤粉成糊状。采煤工作面应具备水电钻的供水系统。
2、 放炮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可装入1 ~2 个水炮泥,可分别放在炸药的两端或采用外封式集中置于孔口一端,然后用炮泥封满。
3、放炮喷雾。放炮前用水冲洗煤帮,放炮后出煤前再冲洗一次,并洒湿落煤的表面。放炮时应打开工作面内及上出口设置的水幕喷雾,降尘。
4、人工攉煤的防尘。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减少煤尘的飞扬。在支柱的移设中,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撤柱时排出的废乳化液也可湿润浮煤。
5、采煤面所有刮板运输机的转载点均可设置喷雾装置,减少由转载产生大量飞尘。
6、采用湿式风镐落煤。在普通风镐机体上增加供水系统,用自动控制阀门使风镐在工作时才有水喷出,喷嘴指向钎头及时捕集破煤时产生的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