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调度室必须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和救护队,并立即通知抢险领导组全体成员,同时,向局调度汇报,有关领导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井口调度室集中待命,参加抢险工作。
4.6.2井下发生恶性事故时,集团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矿长、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矿总工程师要根据事故性质、类别提出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尽快恢复安全通道,确定进入灾区的路线和人员,尽快解救被困人员,确保处理事故顺利进行。如果矿长对抢险事故的全面指挥工作不能有效地领导,集团公司董事长有权予以撤换,并及时指派能胜任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以权利和责任。
4.7矿井必备的救灾工具、材料、设备:
4.7.1在井底要设安全器材库,机电科长和供应科长负责存放足下列器材和物资,由调度主任负责检查落实。
4.7.2 S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