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探水前先挖好排好沟,准备安装好水泵及管路堵水设施,安设专用电话,必须与调度室畅通并在迎头打上密闭,不少于2道加固工作面支护,5米以上清理好撤退路线,有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确定探水孔时设计参数及孔数。
7.工作人员要熟悉透水预兆及撤退路线,撤退时,大家一块手拉手迅速按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
8.探放水工程验收每班有专职负责人先进行验收,孔数,长度,角度及分布位置等认真作好记录,然后每日有探放水领导组进行检核、落实审报报表的详实情况,做到准确无异。
9.钻孔深度超前距离保持不小于30m(薄煤层不小于20m,岩层不小于10m),煤巷钻孔个数不少于5个,岩巷不少于2个,距帮外不少于20米,钻孔直径为42mm~75mm。
10.在探水中,如有出水预兆时,停止打钻,不得拔出钻杆,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撤退,并采取应急措施,注意观察水情及有无有害气体涌出。
五、放水措施
1.探到水源后,在水量不大时,用探水钻孔放水,并控制放水的流量。若水量较大时,需另打放水钻孔,放水钻孔直径为42mm~75mm。
2.放水前应进行放水量,水压及煤层透水性试验,并根据排水设备能力及水仓容量,拟定放水顺序并控制放水量。
3.放水过程中时刻注意水量变化,出水的清浊和杂质,有无有害气体涌出,有无特殊声响等,发现异状及时上报调度室,并作好详细记录。
4.必须在保证撤离路线畅通,有良好照明的条件下才能作业。
5.防止高压水和碎石喷射将钻具压出伤人,在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并用挡板背景工作面,以防套管和煤(岩)壁突出,挡板后面要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在顶底板坚固段砌筑防水墙后方可放水。
6.放水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防止有害气体涌出,并有专人进行检测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随时作好记录,如有害气体增大时,关闭放水闸门,撤出人员,加强通风。
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安全措施
为了吸取煤矿水灾事故教训,遏制重大水灾事故发生,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我矿特制定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本矿的水患基本情况及计划:
1、矿井井田属未开发的全新井田,不存在老空水威胁。危害矿井的主要水源是二1煤层顶板砂岩水和底板灰岩水。
2、由于井田地质变化较大,褶曲构造发育,致使煤层顶底板厚度等厚薄不一,为了确保安全,预防透水和瓦斯事故发生,在开采西翼采区时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监测水情,有异常情况要立即调查处理。
3、对所有的掘进工作面实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坚持对掘进面的每项一个掘进头进行钻探,保持掘进头掘进时有不少于30米的超前距离。
4、成立本矿专门的防探水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探水、防洪防汛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透水事故,杜绝地面积水、老空水等涌入井巷。
二、成立防治水领导组及探水组织: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及安教、现场跟班人员,探水队由通防科长负责。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教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探眼方法的指导及需要钻探的详细安排,探水人员要依照本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钻探工作。
三、打钻探水安全措施:
1、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进”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根据进度每日有专职探水人员负责检查落实探水情况及探水眼质量并作好记录,达到准确无误。
3、充分做好地下水源的调查研究,详细掌握地下水的分布、涌水量、储水量,确保施工安全可靠。
4、注意透水预兆,认真做好探水工作,接近断层时,钻孔必须探在留设防水煤柱外。
5、在掘进中,如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煤壁)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采取应急措施,关闭防水闸门,砌筑防水墙,同时,启动所有水泵。
6、探水前,必须及时砌筑水沟,保证水沟畅通,并在距工作面5米处安设专用电话。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调度室或值班领导。
7、探水前,必须设立临时水仓并能达到排水的要求。
8、探水前,工作面必须先挂网、喷浆、观察巷道迎头围岩状况,有脱层或冒顶危险时,先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探放水,跟班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确定探水孔眼设计参数及孔数。
9、探水前,司泵工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10、工作人员要熟悉透水预兆及撤退路线,撤退时,大家一块手拉手迅速按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
11、探放水工程验收每班要有专职负责人先进行验收,孔数、长度、角度及分布位置等认真做好记录,然后由每日负责探放水领导进行检核、落实审报报表的详实情况,做到准确无异。
12、探放水时,探水钻孔直径为42~75毫米,钻孔深度超前距离保持不小于10米,钻孔个数不少于2个。
13、在探水中,如有出水预兆时,应停止打钻,并不得拔出钻杆,及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撤退,并采取应急措施,注意观察水情及有毒有害气体涌出。
四、探眼时的安全措施如下:
⒈ 钻探地点随时可能涌出CH2、H2S、CH4等有害气体,因此必须加强钻探地点的通风和对有害气体的检查。
⒉ 探水地点和避灾线路,要加强支护,背好顶邦,安教科在班前会上要经常向工人特别是有水威胁的工作面人员讲清避水灾路线。
⒊ 准备好木塞及充足的封堵物,以便必要时堵塞钻孔。
⒋ 在钻进中如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沿钻杆向外流水等透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能取钻,以防有害气体和大量积水突然涌出,人员不准直冲钻杆站立。
⒌ 钻探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探距,在钻探过程中有可疑情况,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并上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研究再作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和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