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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2019-10-08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⒍  有涌水和空区征兆时,坚决禁止放炮。
⒎  以上安全措施各钻探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出漏探、不探、少探和探距不够等情况时要严加惩处。
⒏  雨季要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五、防治水安全措施:
1、生产调度室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20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物探,查明富水区域,并由总工程师制定针对性强的水害防治措施方案。
2、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3、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降水危害矿井。
4、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5、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6、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

井下涌水动态观测措施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生产情况,为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预防水灾的发生,加强防治水措施及观测井下各地点涌水、采空区,采掘工作面地板的渗水情况,特制订出我矿井下涌水动态观测措施。
1.主泵房每天开泵时间及排水量,做好记录。
2.观测井下疏水孔涌水量及水压变化情况。
3.观测井下底板渗水的变化情况及开泵时间、排水量。
4.探放水领导负责井下开泵时间、排水量、涌水情况,制表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分析及时掌握涌水量变化情况,进行导疏措施。

疏放水安全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水管理工作,有效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有效地扼制疏放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疏放水安全措施:
1.放水前,首先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防止水乱流,且必须有足够的水仓容量。
2.放水地点15米内必须对巷道加强支护,如打抬棚等。
3.放水地点正头必须打密闭或砌防水墙,下部则必须砌拦水墙。
4.排水管道必须是一备一用。
5.排水泵必须是一备一用一检修,并且能满足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泵必须两台联合试运行。
6.必须对放水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分析,预计容水量。
7.放水地点必须有专门的电话(内线:6056)通向矿调度室。
8.必须对放水地点作出设计,并报上级批准后,方可疏放水。
9.放水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并在巷道内标明方向。
10.放水时,必须是专业人员进行放水。
11.放水时对构成威胁的下山等地点,人员必须撤离,不撤人不得放水。
12.放水人员必须懂得放水操作技术。
13.瓦斯检查员随时随地检查放水时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
14.放水时瓦斯浓度、二氧化碳超限时,必须停止放水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调度室。
15.放水时必须是小孔放水,不得大孔放水,控制好放水量。
16.地测人员时刻注意出水量、水压变化,并做好记录上报调度室。
17.地测人员要时刻注意出水的清浊和杂质情况,并做好记录。
18.放水时必须对放水地点的水压、放水量及煤层透气性进行试验。
19.放水时要批定可靠的放水顺序和放水量,不得过大。
20.放水时,放水人员不得私自离开放水地点,任意地流水。
21.放水量小于水仓容量,放水速度要适当。

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1、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
2、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专人负责管理。
3、对矿井老空积水资料调查,系统分析核实,判别可靠程度,找出疑点和问题,本着“留有余地,以防万一”的原则,在有关图纸上圈定积水线,积水线外推50~150m 为探水线,探水线外推50~100m为警戒线。
4、对有测绘资料作依据的积水区,要标测绘日期,外推30~60m圈定探水线。
5、对确定的积水疑问区,通过逐级审定,然后作为老空积水防治的依据。
6、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绘矿井出水点位置及涌水量,分析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
7、接近有老空积水疑问区时,利用物探和钻探探明、核实积水区的积水量及范围,确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8、对需探放的老空积水分析、查明后,在确定的探水线位置布置钻场和积水区下部布置辅助水仓等排水设施进行探放水前的准备。
9、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10、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在放水巷道两侧堆积高度不低于0.5m的沙袋,防止冲倒支架。
11、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12、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13、预计积水区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4、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5、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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