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侦察探险小队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专人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7.救护小队在侦察中遇到冒顶无法通过时,救护小队要迅速退出,寻找其他通道进入灾区。如果是唯一通道,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延误时间。在独头巷道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下,确知无火源、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
8.侦察探险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设置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探查,在走过的巷道要签字留名,并绘出侦察探险路线示意图。
9.救护小队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探险,注意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10.救护队员在侦察寻找遇险人员时,要在规定的区域内,做到有巷必探,详细查找有生存条件的地方。
11.穿过支架被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退路安全。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保持一定距离按顺序通过,不要推拉支架。
12.救护队员在侦察寻找遇险人员时,要在规定的区域内,做到有巷必探,详细查找有生存条件的地方。
13.救护队在现场不得盲目地改变通风原状,必须对整个区域侦察探险完后,再采取措施。
14.已知道发火巷道有爆炸危险,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小队进入着火地点灭火或探险;已经通风的独头巷道如果瓦斯含量仍然迅速增长,也不得入内灭火。
15.领队指挥员和小队长在灾区抢险救灾中,必须严格执行指挥部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行动计划进行抢险救灾,不得强行救护队员冒险作业,不得违章指挥。
16.领队指挥员和小队长在灾区选择灭火方法时,应考虑火灾的特点,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一般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采用积极方法灭火。当火势较大时或一时不具备条件扑灭时,应立即汇报地面救灾指挥部。采取用密闭墙封闭火源和发火区方法进行灭火。
任务6: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所需工具:担架、备用袋、急救药箱
管理标准:
1.抢救遇险人员救护队要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先将受伤、窒息的人员运送到新鲜空气地点进行急救。在引导及搬运遇险人员通过窒息区时,要给遇险人员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对有外伤、骨折的遇险人员要作包扎、止血、固定。搬运伤员时要尽量避免震动;防止伤员精神失常时打掉队员的面罩而造成中毒。在抢救长时间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有医生配合。遇险人员不能一次全部抬运时,要给遇险人员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应根据“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2.救护队员对伤员进行急救初步处理后,对脊柱脊髓损伤伤员,搬运时保持伤处稳定,防止弯曲或扭动,以免加重损伤,采用平托法、滚动法。在移动昏迷伤员时,必须保持呼吸道通畅,可采用半卧位或侧卧位。
3.救护队员采用急救技术时,应尽量徒手操作或尽量少借助于器械,操作要求简单易行,以便容易掌握,效果必须确实可靠。救护人员尽量要少,另外快速掌握伤员生命体征及伤情。
任务7:恢复仪器装备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救护小队撤出灾区时,都必须将应携带的技术装备带出灾区 ,严禁任何指战员无故把装备丢在井下。
2.上井返回驻地后,救护队员都必须立即对所用仪器、装备进行认真检查、校验,使其达到战斗准备标准。
任务8:战后总评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处理矿井火灾事故工作完成后,救护中队应及时召开总评会,组织全体队员对本次工作中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在本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从此加以改正。
管理措施:
1.救护中队不定期每月不少于2~3次对全体救护队员进行闻警集合演习训练,发现出动速度迟缓的对其处罚。
2.救护小队无论是值班期间,还是待机队期间的人数都不得不少于6人,救护队员每天都必须对个人和小队所有的仪器装备检查整理一遍,确保仪器装备达到100%的合格。小队长负责对全小队所用的仪器装备的数量、质量全面监督检查。救护中队每月一次对各小队的仪器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一件仪器、装备不合格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全体指战员对外局、矿以往发生的“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的学习,使每位指战员都能够拿出自己处理事故的方案,从中汲取教训。
4.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救护小队进行模拟救灾实战科目的训练。
5.每天加强队员高强度体能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并定期对救护队员进行4h以上高温浓烟训练,每天对各小队进行一般技术操作、工伤急救等一至二个项目的训练和设备操作的训练。每月对救护队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处罚。
6.救护中队应加强救护队员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救护队员强烈的责任心,创造一切条件,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7.救护中队应加强指战员平时心理素质教育,调控指战员在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行为目的,确保指战员在灾区情绪沉着冷静,消除指战员在处理事故中恐惧心理,有条不紊的完成事故的处理。
8.现场救护中队指挥员和小队长负责对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全程现场监督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旦发现场救护中队指挥员和小队长现场监督不力,履职不到位,违章指挥,追究指挥员和小队长责任,并给予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撤职。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任务(处理矿井水灾事故):闻警集合、下井准备;战前检查;了解灾区情况,布置救灾任务,设立井下基地;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恢复仪器装备;战后总评
管理部门:救护中队
监管人员:救护中队值班指挥员、小队长
任务1:闻警集合、下井准备
所需工具:正压氧气呼吸器、2h氧气呼吸器、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管、氧气检定器、红外线测温仪、苏生器、氧气瓶、铜顶斧子、镐、钉包、担架、取气样、温度计、急救药箱
管理标准:
1.参加处理矿井水灾事故的救护队员必须经过救援工作基础知识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矿山救护)资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2.救护队员每年必须参加徐州矿山救护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复训,才能继续从事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