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掘进接近老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钻眼工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9.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任务4:停钻收尾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钻完眼后,关闭风水阀门,将水管、风管从钻机上卸下,将钻具、风水管路清理干净并存放指定地点。
2.撤出的钻具设备要盘放整齐。
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组织,由操作经验丰富的钻眼工对新工人进行操作技能、要领的传授。
2.单位利用班前会进行操作知识的考核,确保上岗人员的操作知识水平满足岗位的要求。
3.工区管理干部与钻眼工进行责任联保,工区管理干部负有告知、指导、监督的责任。
4.上岗作业前,班长对钻眼工进行上岗前的排查,对精神状态不好,思想有波动情绪的,不能安排其上岗作业。
5.钻眼工之间,负有告知、提醒、协作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管理标准操作,另一方负有连带责任。
6.现场管理人员巡查、监督,发现未按规措施进行操作的,进行处罚。
3.1.6 管理对象(工种):爆破工
任务:领取炸药、运送与存放;装配起爆药卷;验孔、监督装药前的瓦斯检查;装药封泥;母线敷设与联线;设置警戒;爆破;收尾
管理部门:区队
监管人员:区长、 班长
任务1:领取炸药、运送与存放
所需工具: 非金属装药箱、包
管理标准:
1.爆破工进入井下炸药库时,严格遵守炸药库的有关规定制度。
2.爆破工按计划领取炸药雷管,严禁涂改,冒领。 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爆破工要仔细检查雷管及炸药。
3.爆破工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时,应将电雷管存放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领到爆炸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4.爆破工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电雷管,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5.经过风门、巷道叉口、拐弯、道岔地点时,要注意行车信号,不得与车辆抢行。
6.在采区上下山巷内行走时,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走人不走勾”等有关规定,不准骑踏钢丝绳行走。
7.爆破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8.爆破工把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9.爆破工将爆炸材料箱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远离开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
10.爆破工要对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11.爆破工在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起爆药卷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12.爆破工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要符合规定,绝缘包皮有损伤处应进行处理。
13.爆破工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或吹眼器等爆破器具。
任务2:装配起爆药卷
所需工具:炮针
管理标准:
1.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炸材料箱附近的地点进行。爆破工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2.装配引药时只准一人作业,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3.爆破工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理顺好,拉住电雷管前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裸露部分结成短路。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4.爆破工将电雷管由药卷的顶部装入,每个药卷内插放一个电雷管,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爆破工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任务3:验孔、监督装药前的瓦斯检查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爆破工监督瓦斯检查员对迎头附近20m范围内风流进行瓦斯检查,确保瓦斯含量符合规定。
2.爆破工检查工作面附近20m巷道内是否洒水降尘。
3.爆破工检查架棚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支架是否加固,支架顶帮是否刹紧背实。若是锚杆支护巷道,要检查迎头10m范围内的锚杆螺母是否紧固,发现隐患督促班组长及时整改。
4.爆破工待瓦斯员检查完掘进头施工的20m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标时,方可进入掘进头装药。
5.爆破工在装药前,要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及眼内的情况,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处理。
任务4:装药封泥
所需工具:专用炮棍
管理标准:
1.爆破工查看炮眼内的煤(岩)粉是否清除干净。
2.爆破工必须依据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3.爆破工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推入眼底,不得冲撞或捣实,用力要均匀,使药卷彼此密接。
4.爆破工应用水炮泥封炮眼,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封泥的装填结构是:紧靠药卷段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的数量装填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5.爆破工装填炮泥时,封泥长度要符合要求,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6.爆破工在有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都应用封泥充满添实。
7.爆破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迎头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 装药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何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m以内煤尘堆集或飞扬时。
4) 装药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显著瓦斯涌出等情况。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