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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2019-10-1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及司机(N2或N3)需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3分。每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1分。
    电梯安全管理(A4)及电梯司机(T3)需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3分。每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1分。
表7-1  消防管理安全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一 职责分工 5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查资料和现场。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得分,随机抽查,单位领导1人不清楚扣一分
  5 明确负责消防管理日常工作的管理部门。明确其他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消防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查资料。未明确管理部门不得分,其他部门职责和任务不明确,发现一处扣1分
  5 各车间设一名兼职义务消防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查资料和现场。每一座车间未设立兼职义务消防员扣1分
二 档案制度 5 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计档案;
(2)消防检查记录;
(3)消防系统图; 查资料,没有建立消防档案不得分,每缺一项档案扣,扣2分;每一项档案不完善,扣1分
  5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查资料和现场。未制定制度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发现一处未认真执行扣1分
  5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明确消防的目的、范围、内容及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应包括: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查资料和现场。未制定制度不得分,未明确消防的目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发现一项扣1分。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发现一处制度不完善或未认真执行扣0.5分
三 组织实施 5 建筑内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查资料和现场。每一处未配置扣一分,配置不合格扣0.5分
  5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查资料和现场。每一处未配置扣一分,配置不合格扣0.5分
  5 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查资料和现场。有一年度未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得分
  5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查资料和现场。平均一季度未进行一次检查不得分,其中一季度未进行扣1分。
表7-1  (续)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三 组织实施 5 定期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查资料和现场。平均一年度未进行一次宣传教育不得分,其中一年度未进行扣1分。
  5 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查资料和现场。平均一年度未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不得分,其中一年度未进行扣1分。一次没有针对性扣1分
四 现场管理 5 各防火区建立消防责任牌板,并明确负责人,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参数和数量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扣一分
  5 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无损,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扣一分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扣一分
  5 各储煤设施及车间内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应当适时清理地面和设施,防止煤尘堆积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扣一分
  5 各储煤设施及车间内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不得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和吸烟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不得分
  5 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防爆或者采取防爆措施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扣一分
  5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不得分
  5 浮选药剂及其他药剂库的罐体、闸阀、低下管路应当定期检查 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检查内容扣一分。因无浮选工艺而未设置浮选药剂库此项不扣分





表8-1 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及评分办法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 100 10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1. 未建立制度扣10分。
2.未按制度执行,每一项扣5分。
  30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1. 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扣10分。
2. 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储存的扣10分。
3. 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的扣10分。
  20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1.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扣10分。
2.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扣5分。
3.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管理扣5分。
  12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1. 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扣10分。
2. 未建立检查记录,扣2分。
  10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使用现场不符合规定,扣10分。
  18 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范围、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1. 未建立宣传培训记录,扣10分。
2. 抽查从业人员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2分。





表9-1  职业卫生健康及安全防护管理标准及评分办法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 评分办法







24
分 组织保障 建有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有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 查资料。无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不得分;无专职人员扣1分。
 责任落实 明确选煤厂主要负责人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2 查资料。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未明确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不得分;机构没有正常开展工作扣1分。
 制度完善 按规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治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2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全,每缺1项扣1 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未能及时修订1项扣0.5分。
 危害告知 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1 查资料,抽查10份劳动合同,未全部进行告知不得分。
 工伤保险 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1  查资料。未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不得分。
 检测评价 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根据检测、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检测、评价结果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 查资料。未按周期检测扣3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个体防护 按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为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做好记录,并指导和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过期销毁制度。 4 查现场和资料。现场抽查4个岗位,每个岗位抽查1人,未按照AQ1051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每缺1项扣1分,1人1项用品不符合要求扣0.5分,每发现1人未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扣0.5分;无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扣2分,记录不完整、不清楚的扣0.5分
 公告警示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3 查现场。未按规定公布检测结果不得分,公告栏公布不全,每缺1项扣1分,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缺失、内容不全1处扣0.5分。
表9-1  (续)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 评分办法






42
分 化学毒物 对作业环境中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定期测定,化学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规定。 4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监测或危害因素浓度/ 强度超过规定不得分;监测项目不全,每缺 1 项扣 1 分;监测周期不符合要求 1 项扣 1 分。
 放射源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 5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监测不得分;监测项目不全扣 2 分。
  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保证可能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5 查资料和现场。未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不得分,配备不全扣1分,每发现一人不佩戴个人剂量计扣0.5分。
 监护档案   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资料;劳动者离开时应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签章。  4 查资料。未建立档案或未按要求向劳动者提供复印件不得分;档案内容不全,每缺 1 项扣1 分;未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扣 1 分。

职业病诊断鉴定
12分 职业病诊断   安排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 3 查资料和现场。走访询问不少于 10 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岗位的劳动者,有 1 人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而被无理由拒绝或未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不得分.








表10-1储装运系统安全管理标准及评分办法
项目 标准分 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办法
储装运系统安全管理 100 卸煤
20 在受煤坑的工作地点,必须设置声、光信号。 声光信号缺1项扣分。
   不准由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开闭车门;开闭车门前,必须通知煤车上及煤车下的有关人员。 查作业证件,无证件扣1分。
   卸煤工下煤车必须从车厢的脚蹬上下车,不准从车上跳下。禁止卸煤人员和卸煤机在同一车内同时作业。 发现违规扣1分。
   在处理大块矸石等物件以及把工具抛向轨道两旁时,作业前必须向车下人员发出警告,待车下无人后方可作业。 发现违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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