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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2019-10-1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10 防爆设备管理 原煤车间、精煤仓及其皮带走廊等瓦斯区域、油脂库、药剂库等防火、防爆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无失爆现象 ,检修动火作业严格执行选煤厂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表4-3  放射源管理标准及评分办法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理 100 10 建立健全放射源管理办法,应急预案,设立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责任制,有专业人员负责放射源管理工作。 1. 放射源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资料不完善,扣5分。
2. 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扣5分。
  10 厂内应设有放射源暂存库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达到防辐射、防盗窃等要求。 没有放射源暂存库或者有但是不符合要求,扣10分。
  30 放射源现场有放射源责任牌且完好,有明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禁止人员靠近。 1. 没有放射源责任牌,或者信息涂抹看不清,扣5分。
2. 缺少警示标志,扣5分。
3. 放射源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破损,扣20分。
  20 放射源台账完好,定期进行放射源泄露检查并做好记录。 1. 缺失放射源台账或台账记录不符实际,扣10分。
2. 没有定期对放射源进行辐射检查且无检查记录,扣10分。
  10 放射源监控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 放射源监控设施不能用或者看不清现场放射源,扣10分。
  20 对作业人员、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放射源的危险特性、活性范围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所有放射源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扣10分。
2. 放射源从业人员没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扣10分。




表5-1  选煤厂瓦斯区管理标准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得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一 制度管理 20分  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配备有瓦斯管理人员,各级责任制、规章制度齐全。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瓦斯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扣3分,防治责任制不健全扣2分,无瓦斯管理员扣2分。
    有专职瓦检员和巡检员,有完整的瓦斯检查记录。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无专职瓦检员和巡检员扣5分,无检查记录扣3分
    定期组织瓦斯隐患排查,静态隐患及时排除,动态隐患,要有详细的整改措施。每月至少排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查资料,未排查扣4分,静态隐患未及时排除扣2分,动态隐患无整改措施扣2分,排查记录不全扣1分。
    建立三班巡回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图表,现场检查记录完整。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三班巡回检查制度未建立或不齐全扣3分,检查图表不完善扣2分,检查记录缺失不全扣1分。
    粉尘作业地点,每月测定1次,其他有毒物质作业地点,每季测定1次,并建立档案。 查资料,未测定扣3分,未建立档案扣1分。
二 设备设施管理 60分  瓦斯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为防爆型,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5。 一处未做到扣2分。
    厂所有建筑、运转皮带、二次扬尘、筛分及皮带受料等地点处均应实现自然通风。 一处未实现扣1分。
    为排除余热余温,主厂房、浓缩池等地点除采取自然通风外,还应设置换气扇进行强制通风换气,以增强通风效果。 一处未做到扣1分。
三 设备设施管理 60分  瓦斯区域必须安设通风设备,局扇一用一备,煤仓顶部、底部安设的局扇必须坚持连续运行,减少无计划停风。 一处未做到扣1分。
    煤仓上部侧面留设通风口,数量和大小根据煤仓直径确定,实现仓内自然通风,同时在煤仓上部安设抽风机。 一处未做到扣1分,通风口数量和大小不合适一处扣0.5分。
    地面煤(矸)仓、放煤(矸)点封闭式储煤场、皮带走廊、返煤地道、观察口测位口等地点及机电设备周围应设置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点。并在现场留有记录。 现场检查,无瓦斯浓度记录一处扣1分。
表5-1 (续)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得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三 设备设施管理 60分  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机房内上方、封闭的地面煤仓下口、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等瓦斯浓度较高的地点应设甲烷传感器,并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现上传数据。 一处未安装扣0.5分,选煤厂未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现上传数据扣0.5分。
    距离瓦斯区域20m,应设有“瓦斯区域 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一处未设扣1分。
    瓦斯区域必须严格执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制度(包括照明电源)。 现场检查,未做到“两闭锁”一处扣1分。
    地面瓦斯区域的运输皮带按照防爆标准进行安装。如果是非阻燃皮带,必须安装烟雾报警器。 一处未做到扣1分。
    地面筛分车间、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一处未安装扣0.5分
    除尘管道、易积存煤尘的设备和地面必须定期清扫。 除尘器吸风口、风管连接处、清扫孔、密闭罩等地点应当定期检查,严防漏风损坏 现场检查,积煤一处扣0.5分,有破损一处扣0.3分。
    干燥车间必须设置有效的除尘系统。产生煤尘的设备和转载点必须密闭。设备运行时,车间内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³。 现场检查,未设置扣1分,浓度超标扣1分。
    煤仓和原煤准备、干选、干燥车间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必须定期清理地面和设备,防止煤尘堆积,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不得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和吸烟 现场检查,积煤一处扣0.5分,有一处不防爆扣2分,其他扣1分
四 氧电焊管理 10分  氧电焊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并报直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批准 查资料查现场,无措施、违反措施不得分,措施不完善一项扣1分。


6-1  安全培训及特种工管理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一 安全培训及特种工管理 安



70 安全生产
教育10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 未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扣10分
2. 无培训计划,扣5分
   培训制度5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具体包括:培训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听课制度、培训考勤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价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1. 缺一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2. 制度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一项扣1分。
3. 制度落实不到位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培训档案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 未建立培训档案扣5分
2. 档案资料不全扣1-4分
   培训效果
评价5 对岗位从业人员,抽取一定比例的人员进行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抽取一定比例的人员进行抽考(笔试或口试),1-5%不合格,扣1分,6%-10%,扣2分,16-20%,扣3分,20%以上不合格,本项否决。
   培训保障5 1. 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 制定培训物资、装备、设施、基地(包括实训基地)及协同部门培训保障制度,并落实。 1. 未按照规定提取培训经费扣2分;未做到专款专用扣1分;未按要求建立培训费用支出台账扣1分。
2. 没有保障制度扣1分,无落实记录扣1分。
   班组培训3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表6-1  (续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一 安全培训及特种工管理 安



70 车间培训5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 安全培训及特种工管理
 安



70
 厂级培训5 1.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 有关事故案例等。
5.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知识
更新2 全厂职工每年都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更新教育,接受教育时间每年每人不小于4天。 1. 未开展安全知识更新教育的扣5分,
2. 安全知识更新教育未覆盖全厂职工或接受教育时间不足的扣2-4分。
   新技术
培训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未开展培训扣3分,培训质量不高扣1分。
   师带徒2 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未开展师傅带徒弟制度扣2分。
落实质量不高扣1分。
   外来人员
培训5 将派遣劳务者纳入本单位培训管理体系,执行本单位培训管理制度(台账、档案等单列)。 未将劳务派遣者培训纳入本单位体系扣2分;未按本单位培训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培训的扣1分。

表6-1  (续)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二 安全培训及特种工管理
 安



70
  对于外来实习和参观人员要按进行有关安全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没有进行培训的扣2分;没有方案或者无记录的扣1分。
   持证上岗
10 单位主要负责人(厂长)需经培训,并取得主要负责人员资格证书。 未取得证书扣3分。
    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需经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人未取得证书扣2分。
    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长需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5分。每分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1分。
    选煤司机、维修钳工、采制化员、安全员、司磅员需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5分。每分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0.5分。
三 安全培训及特种工管理 特种工管理
30 特殊工种
15 电工作业、电焊与热切割作业、高空作业、放射源巡检工、瓦斯检查工、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需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取得特殊工作证件。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3分。每分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1分。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15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A5)、指挥(Q3)及司机(Q4)人员需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3分。每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1分。
    锅炉及压力容器作业安全管理(A3)、司炉(G1、G2或G3)、压力容器操作(R1)人员需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涉及项目每1项无证扣3分。每项作业人员1人未取得证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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