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伏母线排时,必须拉开开关,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第四条 检查高压隔离开关、避雷器、集电环、高压柜、主变压器、尾部电缆等时,必须断开前一级配电装置开关,锁上个人安全锁。供电人员断开尾线后,经验电,对地放电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 在高压集电环区域工作时,只允许使用24伏电压做为照明电源。
第六条 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时,必须确保回路内半导体元件的安全。
第七条 在A型架、驾驶楼顶部检修大灯时,必须系安全带。
第八条 在作电机堵转试验时,堵转时间不准超过5秒钟。
第九条 检修期间,任何人(包括司机)不得进入司机室,任何人不得擅自扳动各控制按钮、开关、手柄、控制柜中的试验选择开关,只有在停机时才能从一个位置转换到另一位置。
第十条 电铲上的各安全保护元件不得任意跳接或取消,如确认是元件本身问题而不属系统故障,临时跳接或取消,必须经机电经理同意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在电铲作业时,严禁拉下梯子上下电铲。
第十二条 在电铲电路(包括铺助电路)上作业时,必须在电铲停机后进行。
第十三条 电铲本身的供电系统停电后,用其它电源做为照明时,严禁将外电源接到原照明系统开关上,也不许接在其它电路中,以免通过变压器二次反送入高压端。
第十四条 电铲高压柜、变压器柜检修时,必须拉下高压负荷开关,确认开关断开后,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容器或含有电容器的电路时,必须在断开相应的断路器后,须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第二节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一般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联合作业规程》。
第二条 在对回转式移动部件维修时,必须停电停机,并在司机室操作台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告牌。
第三条 维修液压系统和气压系统时,必须停机待压力释放,温度降低(<40℃时方可进行操作。
第四条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与司机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系,紧密配合,设专人监护,坚持“挂牌作业”,防止异常启动或送电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
第五条 设备点检保养时,需动用电、气焊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消防器材状况和设备防火的状况。
第六条 在没有护栏或防护网的高处(≥2m)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使用高空作业车,以防高空作业坠落。
第七条 维修设备时,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炮区。严禁在炮区附近用电、气焊,严禁吸烟。
第八条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漏电伤人和旋转伤人。
第九条 现场支护时,必须考虑地面情况和设备的重量分配,使用合适的材料和合格的工具,确保支护的可靠和牢固。
第十条 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和维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密切配合,设有专人指挥,手势清晰,呼唤应答一致。传递工具时,做到工具到手,方可松手,不准随意抛掷。
第十一条 维修设备和矿山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操作。
第十二条 在钳工操作时涉及电器整定、检修、调整或拆装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钳工不得私自进行电路上的一切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现场,任何杂物不得影响设备的运行。
一 电铲钳工与其它工种联合作业一般规程
第十四条 接到维修任务时,首先明确维修总负责人,负责联合作业统一指挥。吊车司机必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