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12条 修理人员工作时的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或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3条 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4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前必须检查电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并按其使用要求操作。
第15条 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6条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操作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认真学习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7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第18条 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安装。
第19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应当加以标记,并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第20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气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21条 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第22条 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23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24条 炭刷压力的调整与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测定压力。
第25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 3836.2的有关规定。
第26条 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但不得涂油漆。
第27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检修过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9条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待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