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拒爆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未处理完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5、装药的炮眼应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6、爆破后,要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瓦斯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清点剩余的电雷管、炸药,填写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数量吻合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火工品要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或存放在井下。
27、升井后,要将发爆器、瓦斯报警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28、工作面每次装药前、爆破前及爆破后,爆破工必须携带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装药及爆破地点附近
29、爆破前,工作面支架必须缩小到最小控顶距,支架互帮板紧贴煤帮,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进行二次补液,确保升紧升牢。
30、工艺巷爆破必须在检修班与生产班交接班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