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捍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3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14条 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5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第16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7条 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8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齐全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9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20条 拆下的要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21条 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第22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胡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23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24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5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6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第27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8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9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