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
第14条 吊挂水棚的挂钩,采用65°斜钩,钩长
第15条 水棚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第16条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首列隔爆棚应设置在距工作面煤壁线向后60~200m之间,掘进工作面首列隔爆棚应设置在距巷道迎头60~200m之间。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
第17条 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第18条 安装及回撤水棚时,至少3人操作,其中1人监护,另外两人施工。
五、操作准备
第19条 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胶管、弯钩及工具等。
第20条 检查所安设水袋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
六、正常操作
第21条 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顶板(周边)→备料→吊挂→注水→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第22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专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第23条 在安装及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使用稳固的工作平台,人员站在上面作业时,必须佩戴保险带。
第24条 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每处水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吊挂要整齐。
第25条 向水袋中注入清水,水量必须充足。
第26条 查验安装水袋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
第27条 在顶板及附近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处理完方可继续操作。
第28条 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应停止操作。
七、收尾工作
第29条 把剩余的材料、配件整理好,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30条 及时填写隔爆水棚说明牌,安装 (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