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开盖操作。并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上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3、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14、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矿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5、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6、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通运转。局通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矿有关单位及矿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通。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通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18、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灾害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19、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20、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检查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21、在采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22、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