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条 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合格后,要将电雷管脚线理顺成束。理顺成束时不准手
拉脚线硬拽管体,更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轻轻理顺、伸展整齐,每10发为一组卷绕脚线,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编号待发。
炸药、电雷管的发放
第34条 爆炸材料管理工发放爆炸材料,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账。
第3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炸材料。
1、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2、凡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第36条 硬化、水分超过0.5%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状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
第37条 爆破工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班组长的签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查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第38条 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人员,爆炸材料管理工发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39条 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火药、雷管。
收尾工作
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记录在值班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