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数,断丝和磨损均不得超过规定。
第11条 千不拉的悬挂点必须可靠,重物离开地面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再继续工作。
第12条 组装设备时,人员站位要合理。
第13条 锚网支护巷道不许利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必须另打起吊点。
第14条架棚支护巷道利用架棚作为起吊点时,对架棚周围进行加固。
第15条严禁使用台棚构件起吊。
第六节 收尾工作
第16条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检查现场,并由工作负责人详细检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完毕。
第17条 工作结束后,按停送电制度进行送电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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