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18、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19、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0、处理拒爆时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先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21、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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