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装载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人力装载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 游离SiO2含量(%) |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
煤尘 | ≤5 | 5.0 |
岩尘 | 5~10 | 2.5 |
10~30 | 1.0 | |
30~50 | 0.5 | |
≥50 | 0.2 |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4)装岩(煤)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煤尘飞扬。
(5)人力装岩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6)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爆破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能覆盖全断面的两道净化喷雾,防止粉尘堆积。
(7)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8)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9)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