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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2019-04-18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变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检修工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掌握检修技术,并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2条:检修工必须掌握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3条:检修工应持合格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4条:检修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并必须有2人以上从事检修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5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6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讲情现场情况、具体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等事项。

第7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8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拦拦住,并悬挂“危险”标志牌。

三、操作

第10条: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1条: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2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3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14条: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命令。

第15条:油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方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油断路器低部时,应避免撞击其它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16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17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电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宜过紧。

第18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禁止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19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指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0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1条: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 二次接线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2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3条:在低压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第24条: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四、收尾工作

第25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26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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