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地面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2、井下(暗)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3、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机司机。
4、直径1.6米及以上其它提升机司机。
第2条: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或熟悉期内的司机)。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第3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条5条:上班前不准喝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轴承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 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或压风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 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油压或风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或蓄能器)油量油质正常。
6、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路表面。
7、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8、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9、信号系统应正常。
10、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11、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操作
第7条: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司机不得无信号开车。
2、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第8条: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2、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米/秒。
3、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
第9条:提升机起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起动辅助设备:
(1)起动液压站或制动油泵或空压机。
(2)起动冷却水泵或风机。
(3)起动润滑油泵。
(4)起动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5)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6)起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2、观察下列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正常,无误后,方可开车:
(1)电压表。
(2)油压表,。
(3)电流表等。
3、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运行位置。
第10条:提升机的起动与运行。
1、起动顺序:
(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指保险闸施闸时)。
(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起动。
(3)根据电流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起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电压、油压、风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2)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3)信号盘的信号变化情况。
(4)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
(5)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6)单钩提升下放时注意钢丝绳跳动有无异常,上提时电流表无异常摆动。
第11条: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1)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3)对有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的提升机要注意观察,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确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
第12条:提升机运行过程中和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4)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5)出现其它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进行紧急停车。
(1)工作闸操作失灵。
(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出现其它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缠绕式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出现上述1、2、3项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第13条:在进行下列提升任务时,必须执行一司机操作,另一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1、升降人员。
2、运送雷管、炸药等危险品。
3、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器材等。
第14条:监护司机的职责:
1、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直接操作保险闸把。
第15条: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的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2)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度通知维修工处理。
(3)对不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连续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4)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第16条: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
2、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并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异物。
3、司机接班后严禁睡觉、打闹。
4、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司机代替。
5、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第17条: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2、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3、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试车,并做过卷、松绳保护试验。
7、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