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管理工(含检验工)行为规范
一、接班
(一)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必须按时上岗接班,执行交接班手续。
(三)接班后必须及时清点架上自救器台数及自救器牌数,做到总数与记录一致。并且对自救器进行外观、皮套和封条检查,保证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作业
(一)发放自救器
1.凭牌发放自救器,不得借故不发。
2.对封条打开、外壳变形、皮套破损或有效期超限的自救器,严禁发放。
3.发完后将自救器牌挂到相应的位置。
安全要点:收发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
(二)收回自救器
1.收回自救器时,发放人员必须对其外观、封条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将自救器牌还给使用人。对损坏或丢失自救器者要及时扣留自救器牌,并向科(区)领导汇报。
2.对收回的自救器要擦拭干净,并放回原处。
3.对当班使用、交回的自救器进行登记。
4.对当班使用未教会的自救器,必须及时通知使用人员单位,查明原因,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科(区)汇报。
5.自救器必须逐台建账、登卡,保证自救器帐、卡、物三者相符。
(三)自救器的校验
1.自救器的称重
(1)使用经过校验正且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
(2)把自救器逐台放入天平中进行称重。
(3)增重超过10克的自救器应予以报废。
(4)称重的自救器要逐一进行登记。
2.自救器气密性检查。
(1)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气密性。
a)检查自救器前,首先检查气密仪是否完好,确保仪器本身是气密的,并将气密仪调试合格。
b)被检查的自救器必须处于气密检查仪场所2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的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
c)按照“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规定进行。
安全要点: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等热源。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要缓慢进行,不可猛扣、快放,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自救器检查完后,要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2)用60~65℃温水检查过滤式自救器时,如有冒泡漏气现象,需进行维修或更换胶圈,以保证气密合格。
(3)用60~65℃温水中进行隔离式自救器气密性检查时,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现连续冒泡,或浸入水中1分钟内(10秒开始计数)断续冒泡超过8个的,要及时维修或报废。
(4)用温水检查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5)详细记录校验自救器的损坏与维修情况。
(四)自救器库房
库房要通风良好,保持工作场所清洁,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不准把自救器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在一起,不准放在有腐蚀性气体、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
三、交班
(一)执行《通用标准》有关规定。
(二)交班记录。
1.清点自救器数量,填写本班各种记录、台账。
2.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交班时,要把本班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向接班人交清,并协同接班人检查合格后双方签字。
4.按规定及时参加矿、科(区)、班组的各种活动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