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程序操作: 1.下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上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2.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总信号工信号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 3.井上、下总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可用专用通讯设备联系判断,以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他种类信号。
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当绞车连续停运6h及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提升信号。
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六、收尾工作
每班工作结束后,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