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把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操作信号后,不许离开信号发送地点,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20、各信号把钩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21、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把钩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2、信号把钩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
23、下部车场信号工只有将要提的矿车拴挂牢靠,扳正道岔,关闭本车场上方的挡车栏,待全部人员都进入躲避峒后,方可发出提车信号。
24、上车场(井口)信号把钩工只有将要下放的矿车拴挂牢靠,听准下车场发来的信号,检查周围无影响安全提升人员后,方可向下部车场和绞车司机发出相应的开车信号。
25、接到开车信号后,打开将要通过运行车辆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在车辆通过后,应立即关闭挡车器。
26、信号规定为:一响停、二响提车、三响放车、四响慢提、五响慢放。双钩提升以面对下车场左钩为准。
27、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信号把钩工在提放车前必须截住可能进入提升巷道内的人员。在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回点方式先验证准确后,方可发开车信号。
28、出现下列情况,信号把钩工应发送相应的紧急停车信号:
1)巷道内发现有人或可疑灯光时;
2)提放容器运行方向不对时;
3)发现矿车掉道,提升物件掉落或钢丝绳强烈跳动时;
4)运行车辆到减速位置未减速时;
5)发现影响安全提升的其他异常现象时;
紧急停车以后,钢丝绳必须经过认真检验无任何问题后,方可继续提升。
29、多水平提升时,信号把钩工在不同水平所发信号必须有区别,中部车场发送信号时,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30、把钩时应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车挂好时,必须检查各处连接装置及保险绳(尾绳)是否连接牢固、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发送开车信号和打开阻车器。
摘钩后,应将钢丝绳拉到道外,防止矿车压伤钢丝绳,并将矿车推到不影响安全提升的位置。
31、把钩工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有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的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巷道较宽的一侧进行摘挂钩。
32、斜井提升物件时发现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捆绑固定不牢固,超重、超宽、超长、超高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长大物件及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