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要求及常见故障分析处理
(一)《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1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的距离不得超过15 m。
2 刮板输送机和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燃合金塞和易爆片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3 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4 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5 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的锚固支柱。
(二) 刮板输送机在使用中的常见事故分析
1设备损坏的原因
刮板链和传动装置过度磨损,被杂物和溜槽端部接口卡住以及超负荷运行而引起断链事故;电动机的过负荷或缺相运行而烧毁电机。
2伤人事故的原因
(1)由于联轴器,转动装置等机头处的转动部份未安装保护罩,机尾未装护板,运行中人员靠近时,被转动部分绞伤。
(2)刮板链由于被不平的溜槽口或杂物卡住,拉力突然猛增,致使机头或机尾突然向上翘起,打伤或挤伤附近的作业人员。
(3)人员麻痹大意,不注意安全,或靠近转动部份时违章作业,而被转动部份绞伤。
(4)用刮板输送机运送长材料时,由于放料或取料时的操作方式不当,人员被挤在木料和支架,煤壁之间,造成挤伤或撞伤。
(5)工人违章乘坐刮板输送机或在槽内行走,被突然向上跳动的刮板链打伤。
(6)工作人员处理输送机故障时未停车,或已停车但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开机”的警示牌,其他人员误开机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7)开机前未发起动警告信号而直接开车,致使正在输送机上工作或输送机旁行走的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