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巷道支护状况。
第2条 一人只准推一个车,不准推串车或一人一手推 车一手拉车。多人同方向分开推两个以上车时,推空车上坡(+3%~7%)的间距为5米;推重车下坡(-3%~-7%)的间距为15米;大于7%且潮湿道滑的重车为30米。前车停时要发出信号通知后车。
第3条 严禁蹬车、放飞车。在有自滑坡度的平巷推车时,要先将车后轮掩住,利用前轮运转,以减小自滑速度。
第4条 推车时要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伸进车上,防止挤伤。
第5条 在坡度大处停车时,要用木楔掩住,卡牢。
第6条 推车时妻头戴矿灯,抬头注视前方,不要低头推车。遇下列情况要大声喊“车来了”并控制车速。
1、开始推车与停车时;
2、接近道岔与巷道口时;
3、接近弯道与巷道狭窄处时;
4、前面有人或障碍物时;
5、接近风门或车速过大时。
第7条 推车工操作顺序如下:
接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