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规定。
16、列车的制动距离,运送物料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米。
17、电机车行驶到修理架线或轨道处,必须听从修理人员的指挥。
18、电机车有一个牵引电动机发生故障时,可用另一个完好的电动机牵引,牵引车数应减半。
19、在行车中,总开关跳开时应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合上,再行开车,第二次又跳开时,应即停车检查处理。
20、在行车中遇停电,应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并制动停车等送电后再重启动。
21、机车行驶在坡度较大的下坡道、弯通、交叉口、道岔或行人较多的地方,应减速行车,并在40米以外响铃示警。
22、机车双轨行驶,两列车将近交锋时,空车司机要减速行车并响铃。如发现对方车辆有不正常的情况司机应用忽明忽暗的灯光显示对方,严重时应通知对方停车。
23、单轨行驶两车相汇,必须预先约好交汇地点空车让重车先行。
24、行车时凡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好后方准开车。
(一)架线或轨道有障碍特时。
(二)电机车掰弓子集电器跳脱架线。
(三)车辆脱勾或车辆掉通。
处理安装电车弓子必须戴绝缘手套,车掉道不准硬拉,应采取措施,使车复轨。
25、调整车速度时,应用电动机串联、并联及停送电的方法调整,不可利用车控制行车速度。
26、电机车除调车或特殊情况准许顶车外,平常运行时不准顶车。
27、电机车所牵引的重车或材料车上,以及两车之间禁止坐人。
28、摘挂车时,司机必须将车停稳把紧车,等挂车人员操作完毕,发出开车信号方准开车。
29、运行时,熔断器熔体熔断,严禁用铜丝或其它不合格的材料代用,更换熔器,必须符合要求。
30、车的正确使用:
(一)禁止使用车调整行车速度。
(二)制动时必须先将控制手把转回零位。
(三)制动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突然给过紧,也不准给过松,以防列车冲动车轮滑走而过停车地点。
(四)机车速度较快或路轨较滑时,在制动的同时要撒砂。
(五)紧急制动。如有撞人、撞车等危险情况先用电,随后用手同时撒砂,三者缺一不可,以保证最短距离内停车,平时停车只准用手。
五、停车
31、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在靠近停车地点,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利用惯性减速,并响铃示警,在列车到达预定地点施停车。
32、绝对禁止以倒转代替车停车,需要倒车时,必须等车停止后,再把动换向手把换向启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