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斜巷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巷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提升信号要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斜巷报警装置。
3、绞车、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或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h以上或因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准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接班检查
1、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
1)作业地点无妨碍操作的障碍物及影响安全作业的环境因素,声光信号畅通。
2)车辆完好,所装设备、材料捆绑牢固可靠,重心稳定,严禁带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
3)保险绳、老钩(钩头)及钢丝绳完好。
4)阻车器、挡车器、挡车栏灵活可靠;挡车器、挡车栏必须常闭,放车时打开,车列过后立即关闭。
5)轨道道岔完好。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及时向队汇报。
2、上岗后必须进行信号试验,发送信号要准确无误。
三、收发信号
1、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可靠。
2、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3、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出信号。
4、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5、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6、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严格交接班并弯道处严禁站人。
7、斜巷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跟车工操作规程。
2)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绞车司机联系进行一次人车空载试运行。
3)信号工发出入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8、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并确认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2)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卸矸完毕后方可废除停车信号。
3)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四、其他规定
1、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作业,信号工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按有关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信号工不得擅自离岗,严禁私自找他人替岗。
4、信号工负责监督执行斜巷“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5、连续牵引车信号工、混合提升斜井担负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监护的信号工,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