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值班期间能正常出动,3年内无违章,3年内出动及时。
合格标准:基本满足1-5条,第6条中有违章和出动不及时不超过3次。
优秀标准:基本满足1-5条,第6条中有违章和出动不及时不超过1次。
卓越标准:基本满足1-6条
六.仪器维修工素质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不参与邪教组织。
2.遵守公司下发的各种公司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3.身高不低于1.65m,队员体重不低于55kg。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a由传染性疾病者;
b色盲、近视(1.0以下)及其耳聋者;
c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d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e脉搏不正常者;
f呼吸系统有疾病者;
g强度神经衰弱者;
h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i经医生检查认为不合格者;
j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4.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热爱矿山救护事业,能够配用氧气呼吸器,并经培训取得中级工及其以上的人员担任。
5.熟悉矿山救护仪器装备的结构、原理、技术参数的人员担任。
6.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不少于6年,身体条件符合队员标准。
7.3年内各种仪器维修合格率100%。
合格标准:基本满足1-6条,第7条中有有3次维修没完成。
优秀标准:基本满足1-6条,第7条中有有1次维修没完成。
卓越标准:基本满足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