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素质标准
一.救护队员素质标准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不参与邪教组织。
2.遵守公司下发的各种公司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3.队员身高不低于1.65m,队员体重不低于55kg。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a由传染性疾病者;
b色盲、近视(1.0以下)及其耳聋者;
c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d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e脉搏不正常者;
f呼吸系统有疾病者;
g强度神经衰弱者;
h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i经医生检查认为不合格者;
j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4.新招收的队员应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2年,身体条件符合队员标准。
5.体能素质要求:爬绳3.5米,引体10个,验力器100次不超过120秒,2000米跑步不超过10分钟,负重1000米不超过8分钟,30千克杠铃蹲起、举重各15次,8千克哑铃上、中、下各20次,跳高1.1米,跳远3.5米。
6.理论素质要求:正式队员理论考试不低于90分,预备队员不低于85分。
合格标准:基本满足1-6条。
优秀标准:满足1-4条,第5条中有6项超额完成40%,其他项目超额完成20%,第6条理论考试成绩在95分以上。
卓越标准:满足1-4条,第5条中有8项超额完成60%,其他项目超额完成20%,第6条理论考试成绩在97分以上。
二.值班队长素质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不参与邪教组织。
2.遵守公司下发的各种公司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3.身高不低于1.65m,队员体重不低于55kg。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a由传染性疾病者;
b色盲、近视(1.0以下)及其耳聋者;
c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d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e脉搏不正常者;
f呼吸系统有疾病者;
g强度神经衰弱者;
h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i经医生检查认为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