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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层各工种岗位工作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爆破作业图表的规定进行爆破。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后要求巷道无欠挖,超挖不得大于150mm,两次放炮的衔接台阶不大于150mm;

  5.爆破后煤岩要块度均匀、便于耙岩机装煤,煤渣抛掷距离要适当,不能抛至耙岩机处,同时便于工作面出煤、支护平行作业。

  三、技术标准

  (一)爆破作业技术标准

  1.领用火工品

  ⑴领取:背炮员根据上个班遗留下的作业条件和本单位班前安排,确定实现本班工作目标的雷管和炸药的数量,再加上一定的余量进行领取。背炮前背炮员必须填写领用单,由各负责人员签字盖章后,到火药库进行领取。

  ⑵运送

  ①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②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③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其它巷道内。

  ⑤爆炸材料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⑦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⑧领用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⑶存放

  ①送入工作面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并加铜锁。

  ②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地点。

  ③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⑷交回:放炮结束后,爆破工必需将回收的、剩余的、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缴回火药库。并将放炮后工作面的小线、药袋带到地面。

  2.装药

  ⑴安全检查

  ①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受潮、硬化的硝铵炸药,不得使用脚线绝缘层损坏的的电雷管。

  ②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出1%时,严禁装药。

  ③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超出最大控顶距时,有伞檐、离层或片帮危险时,支护(架)不好或损坏时,不得装药

  ④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风量不足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超出规定时,不得装药。

  ⑤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不得装药。

  ⑥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眼情况,若炮眼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时;或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有裂隙时;及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不得装药。

  ⑦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土情况,炮土不足或没有时,不得装药。

  ⑧炮眼眼深与最小抵抗线小于规定时,不得装药。

  ⑨工作面正在打眼、装岩时,不得装药。

  ⑩有冒顶、透水、瓦斯突出预兆时,不得装药。

  ⑵装配引药

  ①抽管: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的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拧结成短路状态。

  ②装引药:装配起爆药卷时,先用比雷管稍粗一点的木、竹小棍在药卷顶部扎一小眼,然后把雷管全部插入小眼内,利用雷管本身脚线在药卷上拴一死扣,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再把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

  毫秒延期电雷管延期时间与标志

  ③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b.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c.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非聚能穴端)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d.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拧结成短路。

  ④按工作面需要的数量将起爆药卷全部装配好,放于药箱中锁住,装药时再送入工作面,不准乱扔乱放。

  ⑶吹眼验孔:装药前,用木炮棍在炮眼内捅几次以疏通炮眼,用木勺或者压风将炮眼中的岩粉煤粉吹洗干净;同时用炮棍检验炮眼的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⑷装药:按放炮说明书及装药结构图进行装药作业。

  ①反向装药:先将起爆药卷装入打好的炮眼内,一手抓住雷管脚线,一手用木炮棍将装入眼口的药卷轻轻推至眼底,再用木炮棍将其它药卷首尾相接依次轻轻推眼底,直至将全部药卷装入。采用反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口,不得装垫药。

  ②正向装药:采用正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底,不得装盖药;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盘区应当采用正向装药,采用反向装药时,必需采取安全措施。

  ③药卷要求:炮眼中间不准夹有煤粉,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炸药应装上防水套或使用抗水型炸药。

  ④雷管段数要求:各炮眼中引药的雷管段数必须与炮眼的爆序一致,不准装错。

  ⑤脚线扭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⑸装填炮土

  ①装药完毕后,按规定填充长度足够的封泥并用炮棍捣实。装填炮泥时,最初的两段应慢用力、轻捣动,以后各段炮泥应用力一一捣实。

  ②炮土材料: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③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需封满炮泥,每孔装药量小于150克;

  b.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d.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e.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f.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3.联线

  ⑴联接脚线

  ①联线人员:爆破前,脚线的联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②准备:联炮以前应停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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