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e、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f、机械转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g、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h、液压系统中的液压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i、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j、输送带接头可靠应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6、每班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风瓦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进行巡查,确保可靠运行。
17、严格执行四检制,定期对移动变电站、防爆开关、电缆、电机等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
18、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9、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
20、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1、发生机电人身伤害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转,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
22、每班检查掘进机机载断电装置、急停按钮及前后照明,保证性能可靠、动作灵敏。
23、每班检查工作面直通电话,保证距离工作面不大于100米,通讯联络正常。每班检查声光信号系统,保证运行正常可靠。每班检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电缆状况及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